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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2018年起施行【3】

2017-10-19 09:50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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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维修资金 6种情形可走绿色通道

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2018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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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众所周知。在遇到电梯损坏、外墙渗漏等紧急情况下,能否开启绿色通道?

专项维修资金相当于房屋的“养老金”,随着房龄的增加,房子不可避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遇到紧急情况,想动用维修资金,往往会遇到使用难的问题。

新《条例》在制定过程中考虑到了这种情况,为6种情形下使用维修资金开启绿色通道。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下列紧急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组织应急维修: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屋面、外墙渗漏的;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公共护栏(围)破损严重的;其他紧急情况。出现这些情形之一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即时核准并拨付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费用应向业主公示。

不缴纳物业费将会被起诉

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2018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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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进而引发其他业主也不交纳物业费,同时影响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如何尽可能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对此,新《条例》首先规定了按时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其次,对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取消其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资格;第三,对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上门催交,可在小区公告栏公示,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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