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本网推出《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系列解读第三期——《图解:业主大会如何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合同,业主大会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的,应当按照程序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日前,《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天津市实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预警报告制度。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应当在合同终止3个月前做好相关工作。
日前,《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天津市实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预警报告制度。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应当在合同终止3个月前做好相关工作。
12月30日上午,连云港市物价局在连网演播大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新出台的《连云港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市住房局联合出台了《连云港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办法提出,房地产开发商卖房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代收费用。办法同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根据新的《实施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普通住宅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以外以及普通住宅实行酬金制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昨日,厦门市长刘可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草案)》,以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的合法权益。随着这一新的管理办法即将施行,“服役”超过16年的《厦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
物业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更是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我市物业服务水平,2013年3月以来市住建局开展《宿迁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历时一年半,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逐步完善,
近日,河北省物价局和省住建厅联合出台了《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将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最受关注的停车收费问题做了规定:停车服务费和规划的停车场地占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车辆特约保管服务费实行
昨日,柳州市物价局、住建委向媒体公布《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简称“新规”)等多个文件,主要涉及小区物业费、停车费等,8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此次上调了物业收费基准价,无电梯小区物业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0.34元至1.16元,上调至0.47元至1.50元;
人常说,安居乐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与生活息息相关,对百姓而言是大事。昨日,针对太原市即将实施的《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记者就市民关注的问题和价格投诉中的热点,请太原市物价局、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公共收益如何监管、业委会如何成立、物管费调价谁说了算……这些关乎业主切身利益的事终于有了法规保障。昨日,广州市正式出台《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在5月1日实施,对一些物业管理方面的细节问题有了明确规定,有望解决一系列物管方面的“
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该市新修订的《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已从本月1日起施行。本报就新修订的《使用办法》中新调整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采访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
经过近一年的蕴酿和对200个物业项目样本的调研摸底,哈尔滨市物价局、市住房局联合出台《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为全市提供了全新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和与之相配套的收费政策。今后,破解物业难题和化解物业矛盾,全市物业行业有了可操作性的“抓手”。
物业管理极大程度上影响着居住品质,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课题。经过广泛调研,多次座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与前一版本相比,新条例在业主行使权力、物业使用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新变化
2013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修订过程中,重点解决了我市近几年在物业管理实际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条例的起草者之一,笔者将对《条例》做如下解读:
遂宁市日前正式出台新版的《遂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物业服务的计费、收费以及监督管理等事项。新版《细则》呈现物业服务企业需进行价格备案,利用公共场地停车收费,收费标准需过半业主“同意”,业主装修新房物管不得重复收费,明确物管违法行为
日前,全新的《菏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通过菏泽市政府审批,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首次规定了小区停车收费办法,同时对闲置房屋物业服务费、物业收费信息公开、物业收费标准等有了明确规定,今后因收费不统一引起的业主、业委会和物业之间的矛盾
为切实贯彻实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精神,更好解决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市最近出台了《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办法》)。现就《市办法》的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全新的《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出台,将在9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今年5月1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常州是省内13个地级市中第一个根据该条例对本地物管办法进行大修并公布实施的。常州物业管理办法共八章10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