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元50户业主,按时交物业费的只有13户,于是小区物业以交不起电费和电梯维修费用为由,停用了该单元的电梯。数小时后,被停用的电梯虽然重新启动,但业主和物业之间却因此伤了和气。
《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5月1日开始实施。昨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相关交存操作规程,不按时交存维修资金,商品房将不能办证和上市交易。
从今年8月1日起,东莞市的物管企业在办理申报资质、资质续期等业务时,必须要为企业的员工购买社保,否则不予受理。这是笔者从东莞市房管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的。
2000年1月1日,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物业”)正式进驻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院,为总建筑面积38万平米的建设部行政办公大楼和生活区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建设部是采用邀标的方式,聘请万科物业进行物业管理,首期合同签订三年
广州市的“住宅小区管理”产生于改革开放初期,1993年起发展为物业管理后则进入了大踏步发展的阶段。2000年后,许多小区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出现了自行选择物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督的新气象。
昨天,丰台区新村地区物业管理企业联合会正式成立,该地区31家物业企业“结盟”自律,并将设置专门的业主投诉渠道。
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速,人的流动性越来越大。用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的话说“现在是一个漂泊人的社会,人们更需要一个能挡风避雨、温馨舒适的窝”。而这个“窝”就在千千万万个住宅区里,它与我们的物业管理密不可分。
“老百姓压力已经很大了,所以物业管理费政府指导价今年年内都不会上调”,东莞市物价局这个“给力”的准信,让广大东莞业主、租客们在面临飞涨物价的时候多了一份淡定。但是这对于众多东莞物业管理方而言,却是一个十足的坏消息。
物业费收缴与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成正比、小区物业费过高或没有理由擅自涨价、物业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有待商榷、建议召开物业费价格听证会制定公平合理明确的收费标准
4月24日晚,西城区半步桥街44号院的单元楼里,梅瑞洲朝楼上喊了一嗓子,就听到儿子坠地的闷响,他6岁的鹏鹏(化名)从楼上坠下死亡。随后,梅瑞洲将该楼开发商及物业告上法庭,索赔80余万元。
今年是中国内地物业管理三十周年,作为物业诞生地的深圳,亦将承办一系列的三十周年全国性庆典活动。庆典活动重头戏之一的“2011年中国(深圳)物业暨设施交易博览会”(物业管理三十年成就展)将于10月7日到9日在深圳会展中心隆重举行,预计观众将达到10万人次。
今后,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用部分经营收益等,都将纳入一个整体的“业主共有资金”,由业主大会开设的账户来管理。如果业主欠物业费,业主大会可采取公示欠费业主姓名、收取滞纳金等惩戒措施。
记者昨日从武汉市老旧物业服务现场会上获悉,作为今年武汉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武汉市已对此项工作出台了长效评估标准,要求各服务机构要在社区公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否则将被扣分。
不合格物业公司将被清出物管市场,8月2日记者从临沂市房产与住房保障局获悉,通过对全市物业公司的全面审查,截至目前,已经有5家信用不良、考核不达标的物业公司被注销了资质。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之声刚刚收到的消息:上海市二中院今天(8月2日)下午陆续对“11·15”火灾事故26名责任人做出一审判决。
日前,网友“傻傻的”在某网站“网络问政”专区发帖称,南丹县骏达物业公司收取该县吉朗小区业主物业费后,还加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业主认为这是重复收费。对此,南丹县人民政府回帖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两种不同的收费项目,收费主体也不相同,不存在重复
8月1日,酝酿了一年多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终于落地实施,收费的“硬杠杠”确定下来了。这条“杠杠”下面,关系着全市的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
昨日,武汉市城管局、房管局针对垃圾费、水费合并征收后物业小区的收费方式出台具体的执行办法,将区别划分不同物业小区的类型,对实行二次供水的小区业主,水费和物业费一切照旧。
7月27日上午,上海市物业行业“夏令热线”特别活动日召开。市房管局与本报联手,在浦东三林市民中心广场举行“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开通仪式。这一平台的开通,将对构建诚信透明的物业服务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哈尔滨市物价局、市住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新的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通知》规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服务标准分为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