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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厦门市皓晖花园业委会成员的一封信

2007-11-05 10:32 来源:谢卫东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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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郑先生:

知悉您即将履新入职皓晖花园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2007年9月29日下午6点第一届业委会召集的第一次业主大会即将召开。作为皓晖花园普通业主的一员,我有一些意见和建议,谨此提出,与您商榷,供您参考。

一、关于交接问题

业委会成立之后,开发商即将全身而退。为了在此节点上厘清权利与义务的归属,开发商必须将土建、电施、水施等专业施工图移交,业委会此时应当比照施工图,看有否需要补缺补漏的工程项目;此外,请委托对前业委会时期的公维金和物业管理费(若开发商或其他主体有不当动用之嫌时)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结论,该追索或明确由开发商或其他主体履行的,应当由其履行;退一步来说,《物权法》生效后,也可保留业委会进一步行使权利的证据。过了此一交接时点,时过境迁,做此事就有点牵强了。

二、关于人居环境问题

(一)1号楼东南角房顶漏水,经常滴到路过的业主和其他住户;地上石灰质痕迹斑斑,难看至极,大家意见纷纷。这到底是写字楼上开设的旅馆漏水问题,还是物业公司维修不到位的问题?需要一步到位明晰,不能一拖再拖了。

(二)“皓晖花园”命名石是整个皓晖花园的门脸,但是,其背后的草坪植被已遭彻底破坏,无法修复;现在,更沦为三轮车、脚踏车的停车场所。若任其发展下去,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成为晾衣场、宠物公厕、鸡鸭鱼(可掘地挖塘)虫(可笼养蛇、立体养蚯蚓等)养殖场、闲杂人等的宿营地等等。业主买房时,所付出的十几好几百分点的公摊金额包含了对此部分绿化环境的支出,就这样随随便便被践踏和挥霍掉了,谁是肇事者?是谁在滥用公共场地?因此,必须恢复植被,恢复该处草坪原有的使用功能和公共秩序。

(三)75#电梯铁门外路灯长期不亮,墙壁上倒是有一无盖板的电源盒,花花绿绿的电源线外露,此处又是人来人往、出入频繁之地,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湿度又大,倘若有好事者用手或其他工具拨弄此处,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75#电梯内的报警电话,电话线已遭拔断,成为摆设。这些均涉及人命关天之事,希望不要留下遗憾。

(四)再说,最靠近75#电梯的东南位置店面的经营业者,长期在75#电梯铁门处烧水做饭,不仅阻碍交通,有碍观瞻,降低社区品质,而且,生活污水随手顺势倒入绿化地,破坏植被,滋生蚊蝇;腐败气味弥漫,臭不可闻。必须对其行为严加规范。

(五)楼层内的垃圾桶,经常被“房中房”内的租户垃圾堆满,使得同样缴交包含着卫生费等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要拎着垃圾下楼处理;而且,这些租户的垃圾,时常夹杂着剩饭剩汤,经常是随手一丢,造成楼层地面污水横流,既污染公共空间,又增加了保洁员工作的难度,不能抽身为其他更多业主服务。这就引申出对“房中房”的管理问题。我认为:“房中房”必须按户数缴交物业管理费及公摊水、电费,而且,还要对其卫生状况实施监督。

(六)中庭中央花园的土层太薄、保水性太差,植物已泛黄,大树已枯萎,一边浪费业主大量的公摊绿化水费,一边又难以挽回整个花园的疲态,这不是在昭显整个皓晖花园业主的疲塌和能力低下吗!请抓紧时间请专业绿化队伍加厚土层、对症恢复。

三、关于安保问题

(一)在距今短短的三个月内,中庭中央花园的石凳几番惨遭搬移、推倒和摧残,现在边缘已残破,有碍观瞻。想到可预见的未来,中央遮雨厅也可能惨遭毒手。因此,需要在此区域架设专门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可能的话,石凳应改换成新的、重量大、不易搬动的石凳。一旦发现有闲杂人员异动,保安人员须立即出现加以制止。

(二)电梯内须加装摄像头,若发现破坏电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及其他异常现象,保安人员须立即出动,以策安全。邻近的某广场楼盘(住宅区)在交房的一年后即在电梯内发生流血命案,教训言犹在耳。

四、关于物业管理公司的问题

第一、敦促物业管理公司“贯标”,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要引入竞争机制。物业公司必须积极、主动学习先进的物业管理经验和做法,与时俱进。

我热爱自己的家园——皓晖花园,因此,我对她有更高的期许,希望每一位业委会成员,攻艰克难,为扮美皓晖花园、使她锦上添花多费一份心力!我将全力支持你们!

此致

敬礼!

谢卫东 敬上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7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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