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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弑子事件拷问社区治理制度

2010-12-01 15:26 来源:王健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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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威生存的机会就在众人的漠视中失去了,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哀!

悲剧的发生

2010年3月11日,在广州市番禹区某社区内,年仅10岁的男孩邓天威被父亲邓飞在家活活打死。邓父随后多次自杀未遂,被送往医院抢救。躺在医院里的邓父悔恨不已,嘴里不停地反复絮叨着“我的孩子没了”、“我该死”。据警方透露,在笔录时,他已经如实讲出如何殴打孩子以及孩子死亡的经过。之前邓家已多次发生家庭暴力。当邓父一次次关起门痛打自己的孩子时,在这个大型社区里,竟然没有一个人可以站出来伸出援手帮助这个可怜的孩子。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家庭悲剧,造成这个家庭悲剧的是邓天威的父母,但该检讨的却是我们整个社会(石宴瑜,南都周刊2010.10)。

邓飞急救室外有警察正在看守

求救无门是谁的责任

悲剧发生后,小区内的业主议论纷纷,不少业主都不敢相信这样的悲剧会发生在自己身边。大家几乎群口一致地声讨邓父的残忍和灭绝人性。也有人理性地分析:可能邓父生意上的不顺利导致其一时情绪失控,出手过重失手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虎毒尚且不食子,邓父将自己的亲生儿子活活打死的事实确实令人发指,其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冷静下来我们是否考虑过:当这样的家庭暴力发生在我们生活的社区中时,身为社区中一份子的我们又在做什么?据《南都周刊》报道,类似邓家的家庭暴力事件在邓家的社区已经发生过多次,周围的邻居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住在邓家楼下的邻居阿伯,出事前一天晚上10点还听到邓家传出砰砰的声响,因为声响大,阿伯特意走上楼查看,还在邓家门口依稀听到孩子在哭着喊“爸爸不要打我”的求饶声。但由于平时两家人没什么来往所以阿伯觉得也不便出面干涉;而社区的居委会、物业管理机构对这样的事情也置之不理。据称,有邻居曾多次向小区物业管理机构投诉该家长虐待儿童,但小区物管部门并没有实际干预,而这也这正体现出我们社区治理的缺位……就这样,小天威生存的机会就在众人的漠视中失去了,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哀!

从早前的北京父亲因为入户问题摔死亲生儿子事件,到沸沸扬扬的“小梦雨事件”,然后是深圳单亲母亲掐死女儿事件,再到萧山弑子事件。前不久,深圳市一个2岁8个月大的女童被屡次摔打,导致脑出血濒临脑死亡,全身伤痕累累,虐童元凶竟是她的亲生母亲。类似的家庭虐童事件不得不让我们思考:在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今天,为什么此类的家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

“谁都不想承担责任,谁都不想麻烦上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许这句话最能代表面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家庭暴力事件时社区居民的心态。而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大型社区,在上述家庭暴力事件发生时,社区内的居民委员会在做什么?物业管理机构又在做什么?为什么在惨剧发生前看不到他们干预的身影?我们的社会管理制度,社区治理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是值得我们整个社会为之深刻反思的。

我们能够做什么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曾经在其代表作《共同体与社会》中给社区下过一个经典的定义。在滕尼斯看来,“社区”是指那些有着相同价值观、人口同质性较强的社会共同体,其体现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亲密无间、守望相助、具有共同信仰的人际关系。社区具有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教化、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控制各种非稳定性因素的功能(徐永祥,2004)。社区的社会控制和稳定工作,是整个社会控制和稳定工作的基础,社区的这些工作搞好了,将有助于促进和维护全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在上述家庭虐童案件中,社区介入工作的缺失是造成悲剧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防范家庭暴力,需要整个社区层面的介入。

居民社区意识的教育和培养

所谓居民的社区意识是指居住在同一社区的居民,对于本社区及其邻里有一种心理上的认同与融合,即所谓的归属感。“此社区属于我,我亦属于此社区”(汪大海等,社区管理,2009)。培育城市居民的社区意识,能防止和消除因城市化所带来的城市人精神迷茫、人际关系疏离等弊病。邓家社区中的居民对邓父虐待自己孩子的事件置之不理,这种态度正反映了在商品经济发达的今天,现代化社区中的居民反而欠缺社区意识。没有了以往邻里守望的关怀和热忱,难怪现代人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安全感,一回到家中就把自己锁在冰冷冷的防盗门里面,这和蹲监狱又有何两样?试想在小天威被父亲毒打的过程中,哪怕有一位邻居能够出面来制止,那么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

加强社区治理刻不容缓

综观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经验,社区的管理和治理仅仅依赖政府是远远不够的,高效的管理和治理有赖于政府、社区服务机构和居民间的分工合作与共同参与。就非盈利的专业社会服务(如受虐儿童和妇女的保护及辅导、边缘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问题居民的社会矫正等)而言,尤其需要社区的积极参与。社区在防范家庭暴力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面对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社区居委会应该参与到家庭教育中去,对儿童的成长予以介入,通过开办家长培训学校、家庭教育沟通交流小组等方式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不定期家访等方式及时了解社区内家庭的基本情况,一旦发现哪个家庭存在虐童等家庭暴力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介入干预处理。

作为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应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家庭暴力监督机制和家庭危机预防体系。发挥物业管理的治安保卫功能,利用社区内的监控设施,一旦发现家庭暴力的苗头,就要联合社区居委会出面干预,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

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介入

专业社会工作者介入社区治理和服务,将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性很强的服务,包括社会支持、社会维权、社会辅导等。这些服务在社会竞争日趋激烈、人际关系日益淡漠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专业社工不仅可以直接满足居民的一些迫切需求,改善居民的生活方式,有效地帮助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实现自主自立,且可以用其特有的柔性方式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区矛盾与冲突,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徐永祥,2004)。在一些发达国家,专业社工介入社区治理的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了。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管理还比较弱,遇到类似家庭暴力的事件并没有专业的社工人员及时介入,对施暴者进行劝导,对受虐者给予庇护。邓父毒打孩子,其心理状态已经明显发生了扭曲,生意上的不顺利使他无法找到合理的情绪发泄渠道,因此只能从自己身边的亲人身上来发泄。如果这时能够有专业的社工给予心理辅导,相信他也不会残暴到将自己的亲生骨肉活活打死。另一方面,当家庭暴力发生时,社工可以给予受虐者提供暂时的庇护,同时联系相关机构一道保护未成年儿童免受家庭暴力的伤害。

可喜的是,当前政府已经意识到专业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已经开始着手在社区中建设一只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当类似家庭暴力的事件再次发生时,我们会看到专业社工的介入和辅导。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10年第05期/总第1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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