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是个传统文化十分厚重的城市,传统文化在南京人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其中“南京大萝卜”就是南京文化的一种阐释。“南京大萝卜”并不是指作为蔬菜的萝卜,而是隐喻南京人。南京人得这“大萝卜”雅号,不确切地知道源于何时的什么典故,但将南京人的文化秉性形容为“大萝卜”,却不无道理。古人、今人大部分人认为“南京大萝卜”是意味着朴实敦厚、包容开放、文明儒雅,也有木纳与愚笨的讥讽意味。“南京大萝卜”既被人讥,也以自嘲。把“南京大萝卜”与物业管理联系起来看,我们会发现一些有意思的物业管理现象。
有人将南京物业服务企业的文化评价为“朴实敦厚”,孰知“朴实敦厚”过了头就是木纳与愚笨。要说“近几年物业管理成本上涨了几倍,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让企业难以为继”,可能没有不赞同这一看法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是南京企业既没有行业级别的“要求补偿成本上涨”的一致行动,也没有形成普遍的企业“维权”的一致表现(如对欠费业主,绝对多数的企业采取的是反复催收的办法,几乎没有上法庭的),更不敢有大量“弃盘”的企业“犯上作乱”,只有“朴实敦厚”的挨着、受着。与前述“企业难以为继”一致看法相反的市场行为则是:大凡公开招投标,物业服务企业的价格表现大都是“超低空飞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低价竞争踊跃、业主委员会降价的招投标也不乏“操窝子”的企业响应,你不响应有人响应,哪些寻低价的项目最终会有一个“物业管理”的“归宿”。而且,企业运行越是困难越是拼命低价争项目,拿了越多的低价项目越是运作困难,业主意见越是大。于是,市场出现了悖谬:“物业管理亏损,怎么没看哪家企业倒闭?”“物业管理不赚钱,怎么有那么多新企业不停地冒出来?”“价格太低,怎么会有企业投标报价更低?”“项目亏损,怎么会有那么多企业抢着要管?”这样的现象,经济学家可能不易解读,恐怕连南京物业人也不能自圆其说,大概只能自嘲“南京大萝卜”了。
南京文化经历了六朝文化、明文化、民国文化、革命文化的洗礼,自我谦逊普遍存在,容纳过四面八方的风土人情,对外来文化始终保有开放性和“挟外自重”的心态。有外地朋友问笔者,南京对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市场持什么态度?笔者说南京文化本身就是包容和开放的文化。南京对任何地方的物业服务企业都是持欢迎的态度,不要说异地企业,就是境外企业也没问题。特别是开发商,他们底气不足但却有“妄自尊大”的需要,常常会挟外自重或挟洋自重。不是今天,就连南京物业人还不知道什么是物业管理的计划经济时代,就有“洋物业”在南京从事物业管理业务了。今天的南京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没有像有的城市和地区,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给外地物业服务企业“筑起堤坝”--异地企业到当地经营必须要在当地重新注册公司、重新申领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重新在当地取得管理资格南京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只要你报送公司已有的相关文件(备案),就可以开展物业管理业务了。近些年,倒是有不少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在南京“水土不服”,让原本抱有极大热情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无以自大只有挟外自重的开发商和业主开始有些觉得“上当了”,原因的根结,可能还是不同地域文化背景的企业文化使然吧?!
南京业主貌似精明而实质愚钝,反映在物业服务消费的传统思维模式上可见一斑。在南京城区的一套100㎡的普通住宅,少说要140万元,而物业服务费的中等收费标准是1.2元/㎡月,满打满算一个月物业服务费是120元,一年是1440元,70年是100800元,70年物业服务费总额只占其总房价的7.2%,在房地产牛市下,70年的物业服务费的总额还不及业主房屋一年的增值。换句话说,业主房屋一年的增值,已经足够全额交清他70年的物业服务费,而且其至少65年里是在享受免费的物业服务、还享受着65年的每年的物业增值。可回头看看近几年南京业主的“维权”,所有“炒物业”的思维模式,无一例外都是落在降低物业服务费的“维权”活动上。对此,社会没有“木纳与愚钝”的劝诫,只有“精明业主拿起维权武器对高额物业收费说不”的舆论导向;更有像“尚书公寓”“三炒物业”,炒得电梯停开、断水停电、垃圾成堆、业主搬家、房屋租不出、卖不掉业主和舆论最多只会对“业主委员会”下意识地骂上一句“南京大萝卜”,以泻心中的愤懑和失望,仅此而已,不会再有进一步的行动,更不会有人对为降低一、两毛物业服务费炒物业,而导致小区房屋每平方米每年成百上千元贬值“算账”的。因此,不论外地人讥讽南京人愚钝、“拎不清”,还是业主自嘲“南京大萝卜”,南京业主永远也谈不上精明这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