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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向标:论三种“物业管理师”的不同趋向

2011-12-21 08:30 来源:赵向标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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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管理人员职业培训状况比较了解的人都知道,目前我国社会已存在两种“物业管理师”,一种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定通过的“物业管理师”(含“助理物业管理师”),另外一种是个别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认证推出的“注册国际物业管理师(CIPM)”。《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颁布后,随着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于10月28日顺利开展,今年末最晚在明年初首批物业管理师将正式问世。面对即将出现的三种“物业管理师”并行于世的现象,人们必然会发出疑问:为什么会出现三种不同的“物业管理师”?三者的发展趋向将会如何?如何评说它们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中所起的作用?虽然这些问题一时很难给以准确的回答,但它们都是难以回避而必须给以正面回应的问题。对此,笔者不吝学力粗鄙,愿抛砖引玉!

厘清三种不同的“物业管理师”

缔造过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于2005年11月16日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上述三个文件实施后,物业管理师资格正式纳入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系列。根据《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师的英文译为:CertifiedPropertyManager(简称CPM),准确全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

《暂行规定》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同时,还严格规定了参加考试的7个方面的条件。考试合格后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执业。

规定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师的执业范围包括:(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方案;(二)审定并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财务预算;(三)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有关资料;(四)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与管理;(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从“物业管理员”中凸现出的“物业管理师”

早在2000年3月,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就已颁发了第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中录用。技术工种范围由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在《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目录》中列出了90个工种,其中就包括“物业管理员”。2001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出《物业管理员和电子商务师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75号)决定在全国开展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试点工作。2002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并发布了《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并以附件形式公布了《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技术规程(试行)》。随后,对“物业管理员”和“物业管理师”的培训与鉴定工作就在全国逐步推开,并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体系。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03年版)》,“物业管理员”的职业等级共设“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个等级。换句话说,“物业管理师”可以通过对从业人员的层层培训和鉴定而逐步产生。由此可以看出,“物业管理员”既是包括三个职业等级在内的一个职系,也特指物业管理员职系中最低的一个职业等级。而“物业管理师”也仅仅是“物业管理员”职系中的一个职业等级。由于物业管理员职系包括多个职级,名称亦不统一,为避免混乱,《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技术规程(试行)》在论及证书的编码和颁发问题时写道:“由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等级的名称不统一,因此,在证书打印时如与该职业名称不同的,可在职业名称栏的物业管理员后面加一个括号,括号中打印对应等级的名称。例如物业管理师等级的打印为:物业管理员(物业管理师)。”

大洋彼岸舶来的“注册国际物业管理师(CIPM)”

据了解,注册国际物业管理师(CIPM)是美国认证协会(ACI)面向全球推出的一项专业认证考试。其目的是客观的评价与计量从事物业经营管理的人员和专家级知识和能力水平。其认证要求参与者通过严格训练,成为一名掌握现代物业经营管理知识与技能的专家经理人才。ACI先后授权北京亚太教育发展研究院物业管理研究中心及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等多家单位为国内的CIPM教育培训机构,对该项目进行运作。学完培训课程后,即可报名参加美国认证协会组织的认证测试并提交一篇6000字的论文,成绩及论文合格者由美国认证协会(ACI)颁发英文“国际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国际认可。另外,凡被物业管理MBA课程高级研修班录取(含物业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班及国内认可大学物业管理专业高级研修班)并获得结业证书者提交相关资料亦可获得免试申请“注册国际物业管理师”证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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