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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当好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

2011-12-13 08:30 来源:王伟雄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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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至今也有好些年头了,然而如今在多数的业主眼中,仍然是相当陌生的新鲜名词。业主委员会平常都该做些什么事?在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它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在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它又应该如何选择自己的位置?这些问题,其实也是每一位有意投身“自治”大潮的业主事先所应该了解的。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近日走访了汕头中泰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沈广鑫,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位活跃在最基层社区的“业主自治”实践者是如何当好他的“业委会主任”的。

构建和谐社区,应该是业委会的主要目标

有着1,100户业主的中泰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较早,1999年便成立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但后来由于某些原因,业委会活动一度处于停滞状态,这引起了业主的不满,强烈要求重组业委会。在这种背景下,经一番筹备,2005年5月,中泰花园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正式成立,经业主大会投票,作为中泰花园业主之一的沈广鑫以超过90%的得票率,成为新一任的业委会主任。

在成立大会上,沈广鑫明确提出新一届业委会的工作思路,即维护广大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监督物业管理单位在物业管理活动方面的工作,共同构建和谐社区。他说,“现在我们国家正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最基层,就是建设和谐社区。和谐社区需要一个开展工作的平台,而这个平台,就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不应该是为了与物业管理者对抗而存在的。我们所追求的是和谐,不仅仅是业主与业主之间的和谐,更包括业主与小区物业管理者的和谐。我们所有的工作,都是围绕构建和谐社区这一主题进行的。和谐,符合绝大多数人的需要,无论是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还是广大业主,在这一点上目标是一致的。有了这样的共同目标,大家就能更好地相互配合,共同将小区管理好。”

沈广鑫退休之前,长期从事领导工作,丰富的经验,足以让他在“业主委员会主任”这个“新岗位”上游刃有余。但他仍感觉到新挑战的存在,“因为和谐社区是一个新课题,到底该怎么样弄,光靠业委会几个成员是不行的,还需要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处的共同支持和配合,在这一点上,业委会应该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联系各方,积极推进这方面的工作。”于是,在沈广鑫等业委会委员的协调下,中泰花园小区成立了“建设和谐社区”领导小组,由15人组成,当地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处和业委会各派出5人。

对于业委会主任来说,要想把小区建设好,就必须处理好各种复杂关系,还要有能力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把大家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共同建设美好生活。但这还不够,和谐社区的主体应该是广大业主,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是摆在业委会面前的又一问题。中泰花园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便不遗余力地向业主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紧紧团结广大业主,组织他们共同投入到小区建设中来。

业委会应摆正自己的位置

业主委员会的位置,处在业主与小区物业管理者之间,这其实是相当“微妙”的位置。有些人,尤其是一些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委会的主要“职能”,就是代表业主与他们进行对抗,因此对业委会怀有很大的“敌意”;另一方面,有些业主也对业委会抱有成见,认为他们之所以如此积极投身“小区自治”,一定是拿了物业公司的“好处”。这样的“敌意”和“成见”,其实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当前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的重重矛盾。沈广鑫认为,这种矛盾,在很大程度上是双方缺乏了解与沟通造成的。而业主委员会的存在,正是为了消除矛盾,为双方提供一个可以相互交流的平台,而不是为了与某一方“唱对台戏”。

对于小区物业管理者来说,他们的职责应该是“为最广大业主服务”,而不可能是单独服务于某一业主,因此就很有必要存在这样一个机构,能够最大范围地代表业主的意愿。所以说,业委会是物业管理者与业主之间不可或缺的“桥梁”。

沈广鑫认为,在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作为业主委员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我们小区实行的是业主自治与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维护业主的利益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业主委员会嘛,顾名思义,如果不维护业主合法利益那还能做什么?然而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在物业管理工作方面,物业管理处才更专业,他们是广大业主请来为我们服务的,说到底就是一个管家。既然是请来的,用人不疑,那么对于他们的工作,我们就应该少干涉,多支持。业主委员会,只是起一种监督作用。如果让业主自己搞物业管理,恐怕多数人会力不从心。”

对于如何处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沈广鑫提出了“四多四少”,就是指:多指导少干预、多沟通少议论、多支持少指责、多参与重大决策少参与日常事务。他认为,业委会与小区物业管理处之间,应该是一种相互配合,取长补短的关系。如今小区里如果发生了难以解决的难题,双方都会及时交换意见,以发挥互动机制作用,共同想办法解决。

这种和谐的关系,在小区的日常生活中时时体现着。去年,小区有300多户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处请求给予协助,正是业主委员会“出马“做这些业主的思想工作,解决了问题。沈广鑫自豪地说,经过业委会的努力,2005年小区98%的业主都缴纳了物业管理费,这在汕头各小区中实为罕见。

小区的物业管理处也非常支持业委会的工作。小区原有一处老年人活动室,相当窄小,业委会根据业主的需要,打算扩展活动室的空间。管理处知道情况后,积极配合,腾出原有的美容美发室,用于建设新的老年人活动中心,不仅面积比原有的增加了5倍,还增加了文娱体育等活动项目。又比如说,小区现有的露天健身场,也是物业公司了解到业主的需要后,自掏腰包配置的。

业委会成员,需要一种义工精神

业委会的工作中,说服劝导和组织协调占了相当大的部分。特别是在新小区,业主们谁跟谁都不来往,这种状况长期存在不利于大家的团结,也不利于社区建设。如何把大家组织起来,让大家互相认识、相互尊重,培养共同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是一件十分困难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沈广鑫也承认,当业委会主任以来,他感觉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把一大群人团结起来,充分发挥业委会“火车头”的作用。

首先要做到的是业委会委员们的团结,沈广鑫的对策是建立责任制。中泰花园小区业委会名誉主任2人,由德高望重的庄明瑞、黄赞发两位老同志担任,并有委员15人,除了3名正副主任,其他12人分成若干小组,分线条管理,有的管文娱与老人活动中心,有的管绿化整治,有的管安全和车辆使得每一位业委会成员都承担起相应的职责,调动起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更重要的是如何团结广大业主,这一年多来,中泰花园小区业委会通过经常性组织一些活动,如体育比赛、健康讲座、文艺汇演、外出旅游等,想方设法增进业主之间的感情和对小区建设的热情。2005年,为改善小区的治安状况,在业主们的大力支持下,业委会建立了“平安基金会”和业主治安监督组,在短短一个月内,便获业主的捐款7万多元,还由业主自发建立了一支128人的治安监督队伍,众志成城,共保小区平安。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些没有什么了不起,但别忘了,业主委员会与企业、政府组织不同,大家的联合完全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利益的约束力,很多事情都不能依靠强迫命令去执行。像有些地方的业委会,因为管理不善,平时连开个会都总凑不够人数,更甭提组织大家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了。能够让众多不同身份不同地位的人,不计得失,为了一个目标,凝聚到一起,能做到这一点,已经难能可贵了。

而业委会主任同样是一份纯公益性的工作,不拿一分钱报酬,有时还要自己负担车费、电话费等开销,如果没有一份为大家谋福利的坚定理想和信念,也是难以坚持下去的,更别说做好了。沈广鑫很清楚这一点,在第一次业主大会上,他便强调每一位业委会委员,首先必须提倡的就是无私的奉献精神,大家要像义工一样不讲回报为广大业主服务。他认为,“业委会的工作,需要协调多方关系,本已错综复杂,如果业委会的成员都还掺杂私心,想通过业委会为个人捞些好处,那这个业委会不仅很难正常运转,而且往往会成为众矢之的。”

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企业公司,而是“公益性组织”;

不是“官员”,也不是“老板”,而是“义工”。

--这,便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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