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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经济黑洞,谁来拯救您?

2012-03-19 08:30 来源:秩名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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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黑洞,巧借服务之名,肥他一把。

物业管理的经济黑洞在哪里?这个黑洞有多大?黑洞肥了多少物业管理人?物业管理经济黑洞,谁来拯救您?带着这样的疑问,笔者想了许久,不是凭空设想,因为黑洞的存在并不是一朝一夕了。

如果仅仅靠这么一点管理费,能使物业管理从业者以一年十万人的速度增长吗?当然,这也许有些片面,但却是不得不去思考的问题。物业管理企业本身来讲,获取的利润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管理费和停车费的收入,然后,在物业管理的经营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许多经营收入渠道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过程的控制,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空白。

在深圳福田区某一高档小区(新入伙),利用为方便业主的名义,将地下停车场一部分地方出租给一些供应商,有水泥店,有五金店等等。这样一来,黑洞就出现了。一家水泥店进入该小区地下停车场买水泥,少则10万,多则30万大洋上交管理处,时间为一年。而一个到小区收纸皮的个体户,至少要上交7万元给管理处,而管理处就给让其在小区回收废纸皮之类的杂物,时间为一年。当然这些都是属于独家垄断的。

如此一来,稍为一算,该小区在新入伙一年内,就这一收入就有100多万。那么,这些钱到那里去了?笔者暗访了解到,交上这些钱,管理处都不会开收据,更不会开发票了。而这也是形成了一种行规,有时这些钱也是直接交给管事的人手里,人家更不会给你打什么收条了。像这样的小区这样的情况,不仅仅只是这一小区,笔者见过或接触过的小区,无不这样的,当然具体收多少钱,就各有所不同了。

就拿上面提到的小区来讲,一年下来就是100多万,这等于多少个保安人员的年工资了?这又等于多少户业主交上的管理费了?而据了解,这100多万之中,管理处帐面上仅有三万多,如此一来,那剩下的90多万到哪去了?我们估且不想。

我们知道还有利用电梯桥箱作广告,利用管理处前台资料架作广告,利用小区宣传档等等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想必每一个管理处都会想尽办法去挖掘的。那么,就这样的经营收入有多少呢?据不完全统计,一个小区,有八部电梯,年广告收到近十万。据电梯广告传媒人士透露,一般打到帐面上的只是百分之八十,而百分之二十就落到了私人的口袋了。

100万与10万也许还不算多,那么如果十个小区,有十个100万和10万,那就是1000万与100万了。深圳也好,汕头也罢,有多少个新入住小区?当然,这里笔者必须强调,并不是所有的小区都有深圳福田某一小区那样的“勇敢”与“壮举”,更不是每一个从业者都有该小区物业管理者的财狼野心,笔者宁可相信,这只是行业的一个败类罢了。

这样的黑洞,有多少人会去关注?有多少人会去调查与思考?黑洞还仅仅是开始。

二、有钱能使鬼推磨,经济黑洞成为了保护伞

如果当地派出所就更为清楚,对于新入住的小区,一般都觉得很头痛。为什么,因为这一期间,纠纷案件多了,处理小区发生的小大小闹事多了。但纠纷案件均为小区搬运工欧打业主自己的搬运工或者商场送货者,为什么?怎么可能?

一般新入住小区,特别是业主装修期,为了统一装修垃圾清运,管理处都会找来一班临时搬运工,这些搬运工主要集中在车辆出入口处,只要有垃圾出来,都会抢着去帮业主清运,当然价格不菲,一车至少也得有个千把大洋。而只要有业主要搬东西进入,搬运工也同样会超热情地抢过去提供服务。有时因为业主自己有工人,叫工人搬运垃圾或货物,那么只要业主一走开或不在现场,工人必将遭到一顿痛打。笔者就曾经多次接到业主这方面的投诉,因为某种原由,也只能作罢。

为何搬运工如此猖狂?问题很简单,因为每个搬运工少则一年1万,多则一年3万多元上交给管理处,是每一个搬运工,不是一群搬运工。试想一下,一个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的小区,在装修期间,需要多少个搬运工才能满足100多户同时装修的垃圾清运及货物搬运?少则十人,多则二十人,那么这又将是一笔多大的收入呢,30万,一个什么样子的概念呢?

当搬运工欧打业主的搬运工时,业主报警或向管理处投诉时,管理处会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该名搬运工先离开,在警察要求被打者认出打人者时,人家已逃之妖妖也。上面提到的福田某高档小区此类事件,几乎见惯不惯,属地派出所更是一筹莫展。试想,如果不是因为这笔收入,管理处能允许这样人在自己的门口撒野吗?如果不是这笔收入,管理处会充当保护伞吗?真是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三、谁接受贿赂了?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已是不成文的江湖规矩了。

如此的经济黑洞,到底谁才是元凶?古人云:鸟为食亡,人为财亡。在物业管理行业这么大的一个笼子里,当然也有一些唯利是图之人了。那么谁接受贿赂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们有一万个理由相信,物业公司的高层几乎不可能接受贿赂,但谁能保证项目经理或基层工作人员在金钱诱惑下仍保持清醒的头脑呢?

业内出现项目经理卷款而逃的事件鲜为人知,而一个小区停车收费员接受贿赂或贪污收款,也并不大惊小怪。而今天,如此巨大的经济黑洞不得不再一次引起业内的关注与企业内部管理的重审。

卷款而逃也仅仅是一次性行为,但经济黑洞却是一种长期的不良恶性,也是一种恶性循环,长期以往,必将使物业管理行业形像遭到严重的摧毁,那样一来,“国将不国”。

如何分辩谁接受贿赂了?笔者提出自己所亲身经历的经验与各位看官分享一下:

1、关注业主在装修期间的投诉

是否有关于搬运工打业主自请的搬运工的投诉及情况?作为零散搬运工,他不可能在没有任何背景之下到任何一个新建的小区门口任意抢夺生意,更不敢殴打业主自请的搬运工。谁给他们这么大的权利与霸道了?物业管理经济黑洞,管理处接受贿赂的人给他们充当了保护伞。

2、关注管理处经理或相关主管对纠纷处理的态度

如果小区在装修期间发生的关于地下车库临时卖摊点不接受相关管理,为所欲为,或者搬运工打人事件诸如之类的事件,管理处经理或相关主管如何对待的态度,直接告诉了他或一个团队是不是接受了贿赂。

上面提到的福田某一高档小区发生了搬运工打人,业主愤怒的找到管理处投诉,最后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都口口声声说一定加强管理,一定加强管理。当业主一走,管理处这些人一笑而过,搬运工打人事件不到第三天再一次发生。这其中隐含些什么呢?

3、关注现场临时卖摊是否有独家行为

做生意人,最根本就是想赚钱,没赚钱的买卖谁会去做?服务能当饭吃吗?不能吧,人民币才更为实在。管理处往往会打出质高价低,为广大业主服务,便于装修之类的口号,为自己打开财路找个冠丽堂煌的借口。

商家进到小区,就要交上一笔不少的好处费给管理处相关人员,这笔费用能白给吗?羊毛出在羊身上,从业主上身要回自然不过了。商家之道,唯我独尊。没有竞争的产品,自然就有着价格上的绝对,更有着垄断渠道的阳光大道。如此一来,那怕是薄利多销,连本带来捞回来也小菜一碟。谁给了他垄断的权利?独家的权利?一般规范化管理的管理处,只要有正规的商家想来,经审核合格都广开财门。对于一些管理存在漏洞的单位,就为一些唯利是图之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财机,充许独家,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谢劳费,何乐而不为?且况也不影响到管理工作,更不会让上级领导查出点什么来,神不知鬼不觉,拿了钱还装清高。

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现象十分普遍存在也十分的复杂。社会如此,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小区管理处。有些友人在茶聊中说道,有的小区的管理处就像是山大王一样,雄霸风云。也因此使行业维权之势在这几年迅速扩张,作为从业多年的我,也曾接受过商家吃喝玩乐,但良知的存在还不至于达到收受贿赂的地步。今撰此文,非示已之清高,而在于渴望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行业从业者自律;作为一名民主党派人士,更凭着自己对党性的认识,尽自己微薄之力,最终让自己心安理得罢。

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能否成为一把利剑?

深圳物业管理协会在七月二十六日下发了深物协〔2006〕007号关于在物业管理行业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治理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能否成为一把利剑?笔者保持观望的心态。

协会必竟没有执法、取证的权力,仅仅依靠行业自律或业主、企业内部人员揭发,真的可以堵住物业管理巨大的经济黑洞?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又有那个当事人愿意站到正义的这一端,检举自己贿赂过的人?

物协开展其项活动,旨在于过滤行业个别存在的不良行为,能不能谈得上打击,还为时过早,至少正义之剑以拔出,谁会成为刀口上的人,相信利剑一出,必能有所断吧?

这种存在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巨大经济黑洞已得到蔓延,只有在蔓延之时连根拔起,才能让这种摸黑行业的乌贼死亡。物业管理行业,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微利的经济行为,但既然选择了它,从良心上,从道德上,我们都有义务有责任去成就它。而不是通过它想尽办法大捞一把,留下臭名远扬也与已无关,这完全不符合我们执业道德规范吧。乌贼需要生存,需要保护自身,如果你认为这个行业的水质不适合生存,大可游向更广的大海,更深的水下生活啊?

我们渴望一把利剑,将这些寄生虫,这些隐藏于行业里的乌贼斩断。还行业一片蓝色的天空,充满清晰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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