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评论 > 正文

全托与顾问管理的优劣势分析

2012-05-23 08:30 来源:智库编辑 人评论

A-A+

全托与顾问管理的优劣势分析

房地产企业若想走专业化发展的方向,把项目的选择与开发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加之企业自身若无物业管理专业部门及人员等因素,建议其项目的物业管理可采取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单位的形式进行合作。这种形式可借助专业物管公司的力量,短期内取得物业管理与服务成效,创建物业管理的品牌。同时也利于企业轻装上进,使企业发展无包袱,房地产开发更专业化。

不利的是企业无法培养自己的专业物管队伍,不利于自身物业管理品牌的建立,易造成地产品牌与物业管理品牌脱节;同进由于是社会上专业管理公司输出服务,故在与地产公司接管衔接上可能会比较规范,尤其是入伙条件的具备标准及验收接管条件方面,专业化的物管公司运作可能较规范,标准也较严格。

顾问管理的优劣势分析

这种形式的选择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自己的专业部门、有专业队伍,并且这支队伍已有独立的运作体系、服务标准,只是这个体系与标准与品牌建设有距离,故此时就可选择专业的、社会知名度高、公众形象好、品牌响当当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自己的物业管理顾问单位,全面指导自己物管企业的运作与经营。

这种形式的合作,有利于先进管理模式与本土化实际相结合,保障服务的绩效,取得社会的认知和满意;也有利房地产开发商建立一支自己的专业队伍,促进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

不利因素是:房地产开发商的部分精力和时间要受物业管理的牵扯,影响房地产开发的进程和效益。同进由于物业管理对房地产开发而言具有放大镜作用,若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反而会放大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种种不利因素,造成开发商与业主更大的矛盾,至使开发商陷入被动局面。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