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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组织的作用

2012-12-01 08:00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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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卫建

过去十多年中,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建设了大量的商品房小区。在相当多的商住小区中,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和冲突时有发生。

一方面是,很多小区得不到最基本的服务,业主抱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好,想换物业服务企业,炒掉物业。

一方面是,不断有物业服务企业因收不上物业费,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的开支,不能正常经营下去,被迫撤离小区。如在上海,有业界人士估计,有1/3以上的住宅小区面临服务危机,部分入住8-10年的小区可能成为“烫手山芋”。

如何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两者之间的关系?业主组织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笔者以所在的小区—北京市上地西里小区的实际情况来做介绍。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

商品房小区,每一个业主有自己的专有部分,形象的理解,可以认为关上自家的大门,门内的部分就是自已专有的。

但业主不能永远生活在自己的家门内,需要出门,需要走楼梯或乘坐电梯,需要有停车场停自己的小车,需要小区内的道路步行出门或开车出门,还需要有人看守大门,垃圾有人清扫,绿地有人维护等等。这些楼道、电梯、小区内的停车场、小区内的道路、绿地等是有关业主共有的财产或共有物业。业主的生活,需要这些共有物业在良好状态下正常运转。而维护这些共有物业一般需要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来完成。因此,在通常情况下,业主的生活需要物业服务企业,离不开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选聘来对业主的共有物业做服务的。业主们一块商量,达成多数人的意见,选出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将业主一方和物业服务企业一方的责任和权利,用契约的方式固化下来。

因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商业合作关系,是合同关系,是业主花钱购买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对共有物业管理维护,通过给业主的专有部分的维修维护,给业主提供服务,并挣取相应的报酬。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是通过提供服务、获得报酬,建立起一种相互依存的商业伙伴关系。

物业服务企业为了更好地给业主提供服务,需要管理来辅助。共有物业不是存在于真空中的,而是存在于业主生活的小区中,业主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对共有物业的使用。比如,小区中有停车场,业主们已通过协商,达成了如何规范停车的规定,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对停车场实施管理。如果有的业主,不遵守规则,胡乱停车,影响了其它的业主正常使用停车位。这时,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对于违规停车的业主进行规劝。这种规劝就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服务效果,而进行的辅助管理。这种管理的本质,是物业服务企业按业主共同决定和授权执行管理权,是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大多数业主对个别不遵守规则的业主进行管理。

归集和形成业主的统一意志

笔者所在的上地西里小区有近千户业主。这么大的一个大家庭,对于小区物业管理的同一个事项,有不同的要求和期望,正所谓是“众口难调”。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代表组织,由业主选举产生。维护业主的权益,为业主谋利益是业主委员会的天职。但当对同一件事项,不同的业主有不同的诉求时,不可能同时满足不同的业主诉求时,业主委员会听哪些业主的?按哪些业主的诉求去做工作?业委会的职责,就是让相关的业主,充分协商,找出多数业主同意、并且是达到了法定门槛的处理方案。有了相关业主的大多数所形成的意见,或是共同决定,业委会往下做工作就有了依据。

特别是在物业服务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上,如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的首要责任和担当,是在业主广泛参与的条件下,形成有效的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定)。业委会按规则和程序提出方案,组织业主参与,修改优化方案,最后业主做出选择和共同决定。

上地西里的业主组织

上地西里是北京市一个典型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小区于2000年开始入住,有业主972户。上地西里小区在2003年初就建立了业主组织,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上地西里小区的业主组织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即小区不仅有业主委员会,还是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监事会。

在上地西里小区,重大事项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定)。一般重要重要事项由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和决策;业主代表大会由30多名业主代表组成,设独立的召集人1名,协助召集人2名。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有5名成员组成,是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另外还有3名监事组成的业主监事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监督机构,无决策权和执行权。上地西里小区的业主组织和决策过程,如下图所示。

从2005初到2011年底,上地西里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召开了60次会议,讨论和表决了近百项事项。可以说小区与业主有关的事务基本都在业主代表大会上讨论。上地西里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做业主共同决定),只进行过5次,分别是2004年底换届选举,2005年物业合同签订,2007年和2010年业主组织换届,2011年选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通过过去多年的实践,笔者认为上地西里业主组织有如下的优势:

有30多位业主代表组成的业主代表大会。这些业主代表可以有组织地、持续地参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管理事务。三十多名代表组成的业主代表大会,是一个人数适度的组织,可以进行有效率的工作:能开会、能讨论、能决策。相比于小区近千户的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可以在统一时间经常举行会议,可以对议题进行较为充分的讨论。在上地西里小区,对于物业服务和管理的事项,一般是业主委员会先提方案,提交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和表决。通过业主代表大会,把问题放到桌面上,大家充分讨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理解同一个问题,由业主代表经过充分讨论后,表决通过的事项或方案,相对来说,比较公允。业主委员会在执行时也比较容易进行下去。

将业主自治与居民自治有机结合在一起。在上地西里,七名居委会的成员,都是本小区的业主(或直系亲属),并且全部是业主代表。居委会成员以业主代表的合法身份参与业主自治,有利于支持、督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有利于保护业委会成员。

发挥业主组织的桥梁作用

小区的业主组织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一座桥梁。这座桥梁的作用,是在小区众多个体业主的诉求,与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及对应的条件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只有建立了稳定的业主组织,有公开、公平、公正,且有合理效率的组织构架和决策方式,才能较好的找到平衡点,形成业主的共同决定。而适度规模的业主代表组织,分权制衡、程序正义组织规则,有利于形成业主共同决定。

作为业主组织的业委会要有强烈意识:权利来自业主,决策由相关业主来做;但同时让业主也了解,个体业主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接受大多数业主所做出的决策,不管最后的决策结果是与个体业主的相同还是相反。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转化成了业主与业主组织矛盾,或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

上地西里业主委员会与所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清楚自己的定位和职责,在签定服务合同时,尽量将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详细和清楚。在执行合同中,遇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上地西里业主委员会会议,经常邀请物业服务公司的项目经理参加。业委会的会议一般是在周末的晚上召开,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经理,只要接到邀请,总是克服困难,前来参加会议。

当然,上地西里业主组织还有一些方面需要改进:业主代表大会组织可持续性,业主代表长期的参与性,还需要加强;业主代表、特别是业委会成员对于法律、法规的掌握,及对物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需要进行学习和培训;业主自治组织成员执行和坚守自己搭建好的业主自治规则,接受和遵守按规则形成的结果,还需要长时间的培养。

一个小区业主要安居,需要做好两件事:第一是有稳定的物业服务;第二是房子出了问题能及时修理。房屋出了问题,有维修资金,又有公平有效的操作程序把该花的资金花出去,不该花的控制住,是一个社区安居的又一保证。2011年6月份,按上地西里全体业主的表决同意将物业服务费合理上调之后,上地西里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两年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小区安居和谐,奠定了基础。

上地西里是1999年入住的,随着房龄的增加,有些房子已在“生病”,如出现房顶漏水,入户水管破裂等。但上地西里小区建设的较早,当时没有归集专项维修资金,只是在入住的前几年,交纳过少量的中修费用。制定出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办法,把专项维修资金归集起来,让上地西里的房子“老有所养”,是上地西里小区业主组织面临的下一个挑战。◇

作者系北京市上地西里小区

业主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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