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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的成长记——看业主如何从朋友、良民变身刁民

2014-09-19 23:30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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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的成长记——看业主如何从朋友、良民变身刁民

我的两位朋友向我讲述了他们从“良民”变“刁民”故事,将其与2005年倍受关注的著名艺人朱明瑛物业费纠纷案相关新闻结合起来,觉得伴随物业管理成长的“欠费”问题虽然已是见惯不怪,且颇有点“老生常谈”的味道了,但认真听起来,却还是这么让人心痛,且听物业之家为您详细道来!

朋友甲:醉酒引发的欠费帐

“我入住小区将近两年了,第一次与物业公司打交道是收楼的时候,当时物业公司给我的印象不差,应当说这家物业公司的表现还是挺专业的,交钥匙的时候该办理的事情一次性给了指引,业主证,水电、物业费用转帐等手续当天就办好了。入住后,觉得卫生搞得还不错,保安挺勤快,见面就问好,也没什么事需要找物业,就一直没有再去管理处,加上每月都准时划帐,管理处也很少上门来。基本上,我还算得上是标准的‘

良民’的。后来之所以不再交管理费是因为有一天晚上喝多了,被几个朋友搀扶着回到小区。大概是凌晨两点多的样子吧,小区门口值班的保安像是认得我,远远地看见招呼也没打,更没上前来要求我的朋友填写来访登记。那晚我醉得厉害,迷迷糊糊的只告诉朋友们我住的楼层房号,却指不清自己住的是哪栋楼,碰巧那几个朋友都没上过我家,于是,同样有几分醉的朋友们搀着我上了一栋楼,用我的钥匙开门,开不了,往我家里打电话,门内听不到电话铃声,就闹闹哄哄地乘电梯下来,上了另一栋楼,正用钥匙对着门锁鼓捣,那家人被吵醒开门了,于是又下来上另一栋楼,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到底那晚我们上过几栋楼,反正后来我认定到家了,可钥匙还是开不了门,就打了110,很快,110来了两名警员,我们一群醉汉要求警察帮忙撬锁,警察要求我出示能证明我是业主的相关证件,我说找保安,他们认得我。保安上来了,告诉警察我是隔壁那栋单元的业主。”

“你也太不讲理了吧,自己喝醉酒乱窜还因此不交管理费,说不过去吧。”旁边的朋友插话说。

“我不是记恨保安不懂得处理,帮我摆脱乱报案的嫌疑。而是在第二天酒醒后才意识到昨晚的闹剧里原来潜藏着很多隐患,你想,如果那晚我不是喝醉而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挟持而回,保安循例上前要求访客做登记可能就救了我;其次,这么闹哄哄的几个人在小区里瞎窜,却没引起保安的注意,这让我不得不担心;第三,110来了保安没跟着来或许可以理解是岗位需要留人,可是,据了解,晚上应该会有巡逻的机动人员的。当时我想,经过昨晚这么一闹,管理处应该会上门来找我谈谈话的,到时这三个问题一定要向他们反映反映改进一下。这些漏洞没发现时倒也没什么,发现了是越想越怕呀。可是,一直到现在,我欠费都快5个月了,管理处都没人上来找过我。你们说,他们这样的‘事实’管理,我继续交费心理能平衡吗?”

朋友乙:“放行”堵了交物业费的路

“我欠费的原因更简单,就是因为清理出来变卖的废品遭到了物管的拦截。前段时间有空,清理出一堆过期作废了的旧书杂志、纸箱,便找了一个破烂王来收购,没想到小区的保安不让人家出门,说得出示放行条。正巧我有事急着出门,就让老父亲带破烂王去管理处开放行条,结果老父亲在管理处打来电话说这放行条得我亲自去一趟,不然办不了,原因是房产证上我才是业主,父亲的住户证并不具有放行物品的权利。我在电话里跟管理处商量,先报上我的身份证号,让父亲签名先把手续办了,回头我再到管理处补办手续。可管理处那位办事员丝毫不肯让步。结果,老父亲急了:‘这管理处什么东西,我们家扔些破烂都不让,这管得也太宽了吧,你不让我走,我偏要走!’拉着破烂王便往外闯。推推搡搡间,不知谁打了110。110到场后,两边调解的结果是那一堆废品又堆回了我家的杂物房,不仅老父亲气不平,那破烂王也很是愤愤:‘浪费了我一下午的时间,以后不要再找我来了!’管理处严格执行放行制度我是十分赞成的,可是,在明知是一堆废品,又有业主电话口头同意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变通一下呢?管理处坚持不放行,父亲也固执起来:不准交管理费,交了就是不孝!欠费也大半年了,管理处不是没人上门来催,只是都吃了父亲的闭门羹。”

“110”来了,业主生气了,后果就是费用不交了;物管左右为难了:这管得严了不行,管得松了更是行不通,怎样才能称得了业主的心呢?

观点一:有问题很正常,关键是态度

没有十全十美的管理和服务,出现问题很正常,关键是出现问题后怎样处理才能妥善地解决问题。让人失望的是,在面对问题时,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的表现多少有点差强人意,以上两个事件便是例证。

有物业管理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管理无论做得多么好都无法让业主满意是因为没有具体的服务标准,更没有可以测评的量化方法。笔者以为,问题并不在于此,业主更多时候是感性的,他们不懂得太多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但人有一个共性特点就是相信自己看到的东西,相信自己的感觉。所以,用正确而积极的态度来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是上策。

观点二:及早发现诱因,化解矛盾

不管明星也好老百姓也罢,欠交或拖交费用都有其原因,而大多数时候,这些原因都是由一些细节引起的,关于这类欠费原因已有不少业内人士进行过系统的分析和总结,在此不再赘述。事实上,以上两个事例中的业主欠费,归根结底在于物管企业与业主的信息沟通有了断层,而业主与物管企业都缺少可以平心静气坐下来交谈的平台。于是,当业主纷纷站出来要“维权”时,我们这些“事后诸葛”也只能一次次地为物管叫屈,如能在矛盾未激化前便及早发现并认真协商解决,何来今日?惜乎,法典里没有“早知”二字。

所以,物业管理企业在默默付出之余,是该好好思考一下了:为什么有时候服务得不到业主的承认?得不到应有的酬劳?怎样才能摆脱业主欠费的困境,避免原本按时交费业主的流失?

观点三:给业主贴上标签,区别对待

物管工作人员必须了解业主的“天性”。业主们没有太多的时间,也没有太多的耐心去研究物业管理,更难主动地去找管理处详细了解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业主的满意是要“推动”的,因而物管工作人员有责任主动上门了解业主的需求,让业主对物业管理产生兴趣,进而愿意找物业管理处协商解决问题。

在物业管理实操过程中,管理人员对业主“一视同仁”的做法过于公式化。管理服务工作应该是因人而异的,给业主贴标签区别对待是个不错的办法。总的来说,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态度大致有以下几种:漠不关心型、铁杆型和钉子型。大多物管企业会把大部分精力放到铁杆型和钉子型业主身上,这是不妥的,因为“漠不关心”型的业主占的比重最大且处于“游离”状态,他们的“淡漠”并不代表他们真的就“不关心”,而是一种观望,一旦他们发现了不妥又得不到合理解释的话,他们就要“关心”了。

观点四:业主莫以身试法,欠费不应成为习惯

不管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出现了多少漏洞,还是要敬请各位业主三思,不要把欠费当成“维权”的尚方宝剑。要知道,欠费时,便是把胜数拱手让出的时候。别忘了,拿钥匙时已在“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公约》上签过字。

也要再次提醒物管企业:不要让欠费成为业主的习惯,业主连续欠费达三个月便应加以重视,及时进入催缴程序,找业主谈谈心了。

世上没有过不了的坎,物业管理的一系列风波都是成长途中必经的小变故,这些挫折将帮助我们(物管企业和业主)成长。希望不远的将来,当我们回顾今天时,会发出会心一笑:我们一齐走过了这些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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