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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文催缴物业费,是勇担当敢作为

2014-11-13 21:09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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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业费久拖不交,这一度让上饶县的一些物业公司伤透了脑筋。就在今年8月底,上饶县将对全县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间所欠缴的物业服务费进行清缴。拒不缴纳者,将面临约谈、通报,还将影响单位、个人的评优、晋级。

我们知道,物业费是城市居民以合同关系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但现实中,由于物业管理与居民素质的不同,一些小矛盾常常导致物业公司与业主互不信任,最后升级为长期拖欠物业费顽疾,这不但严重影响着社区卫生环境,更直接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

从上饶县的具体情况看,在政府发文之前,当地部分小区按期缴纳物业费比例只有20%,导致物业公司入不敷出或者有的小区物业干脆撤出。为什么物业公司不敢依法讨要物业费呢?据统计数据显示,当地欠缴物业费的公职人员合计575名,其中教育局、市属单位、卫生局、供电局、公安局欠缴人员较多,就算是一名教师,也不是物业员工能惹得起的,因为不知哪天自己孩子会成为他的学生。再加上上诉讨费可能要通过漫长的法律程序,业主个体有时间精力,物业公司却耗不起,而采用停水停电等方式胁迫,只会让矛盾更激化并涉嫌违法,可见相对之下业主比物业更“强势”。

针对这种中国城市小区生活秩序上的管理顽疾,上饶县以政府行为发文促缴,以约谈、通报,挂钩个人评优、晋级的压力督促全县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起以身作则,带头依法依规缴纳物业费,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智慧与勇气。对于各种质疑之声,笔者却认为上饶县政府此次行动正传递出全面深化改革下政府行为该如何依法依规地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首先,发文促缴物管费合理合法。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弥补市场失灵。从中可见,恶意拖欠物业费的城市顽疾正是一种公共服务市场失灵,市场秩序的失衡。而《通告》针对的只是全县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通过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不但能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法治尊严,还能加强国家公职人员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平等、和谐、法治、爱国、诚信、友善的深入理解与认识。

其次,发文促缴物管费是敢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要有点“闯”的精神、“冒”的勇气,敢于担当就是要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而发文促缴物管费,正是针对手握公权力政府公职人员的“动刀”,这种勇气与魄力可谓难能可贵。

最后,发文促缴物管费是主动作为。在国庆之后的首个工作日国务院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曾严厉批评那些敷衍了事、遇到困难“躲着走”,整天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为官不为”的现象。他指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而上饶县政府发文促缴物管费正是一种主动作为的体现,我们也可以想像,如果任由这种拖欠物业费的顽疾恶性循环发展现象,城市小区将会变成垃圾场与窃贼的天堂。

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充分了解你应该履行与遵守的社会契约,道德责任。物业公司也应该加强服务意识,并及时与小区居民和小区业主委员会沟通,告知业主例如“电动车被偷、防盗门损坏、小区餐馆油烟、房屋漏水等并非自己责任之内的工作,并列出自己的“责任清单”与小区业主互相监督共勉,当物业与业主都能够互相宽容与理解之后,城市的属性才能真正“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文/刘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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