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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建设的立足点与归宿是什么?

2016-02-29 16:49 来源:艾 华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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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社会的组成细胞。社区建设是社区居民在政府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依靠本社区的力量,有目的、有计划地改善社区经济、文化和服务状况,解决社区共同问题,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社会的发展是无数个社区建设的结果,同理,“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也是“以人为本”的社区可持续发展的结果。制约社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社区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二是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社区科学化水平与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是一致的,但从根本上说也是人的素质问题。因此,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内源动力是人的发展,而为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社区建设应是“以人为本”的。

在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后,相伴相随而来的是一个城市化的进程。工业化、城市化破坏了原先自然而然形成的“自然社区”和田园生活,驱使相当一部分人口再次进入不稳定的流动状态。当人们从一个以“熟人社会”为显著标志的乡村社区聚集到一个城市的“陌生人社会”之中时,由于彼此间毫无诸如传统的血缘、亲缘或地缘之类的可以依靠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支持,他们深感失落、隔绝、寂寞、无助和无望。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各种“城市病”滋生蔓延。所以,在19世纪末,率先工业化的西方国家就在一批有识之士的倡导下,搞起了“睦邻运动”,重构城市社区(当时称为“社区组织”),使之恢复昔日自然社区的友爱、温馨、沟通、支持和互助。到20世纪中期以后,由于联合国的倡导,这些社会实践逐渐形成了社区建设理论。

在重构城市社区过程中,“以往的社会成员通常以牺牲社区为代价,使得每一个社会成员日益成为一个更广大也更抽象的社会的一部分,而不是属于一个具体而亲近的生活共同体,其结果不但产生个人的疏离感,也会引起社会控制系统失灵、社会问题丛生”。因而应当重视社区的发展,寻求一条即达到宏观社会健康发展目标,又不损害微观社会效益的发展之路。

一、 社区概念及构成要素

1、 社区(community)最早是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提出的

腾尼斯引入这个概念代表着18世纪启蒙运动以来,对西方社会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日渐疏离的人际关系的反思。它描述了一种由具有共同价值观的人群组成的、关系亲密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团体。所以,“community”更强调人们共同的社会文化、社会心理、互相依赖性和归属感。当今理解的社区应是“建立在地域基础上的、处于社会交往中的、具有共同利益和认同感的社会群体”构成的社会单元。它是具有相对完整、相对独立意义的社会单位,是具体、有限的地域社会共同体,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场所。

2、 社区构成要素及互动与整合

社区由五大要素构成:

●以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纽带组织起来的,达到一定规模、进行共同社会生活的人群。

●人群赖以从事社会活动并有一定界限的地域,包括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

●一整套相对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

●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

●社区意识,即居民对自己所属社区心理上的认同感、归属感。

社区的五个要素,除了“人群”和“地域”这两大基本要素以外,排在第三层次的是“服务”;往上,第四层次是“社区经济”;再往上,排在最高层次的则是“社区意识”。从理论上说,只有全部具备了这五大要素,才是衡量一个地域是否构成社区,或者说是否构成一个完整意义社区的标准。

这也就是说:一群“人群”,生活在一个既定的地域范围之内,既然是为生活而聚集到一起,他们就需要“服务”——包括服务的设施(硬件)和服务的内容(软件)。如果这些服务真正是“以人为本”的,也就是说对社区居民来说,它们是适用的、方便的而且是经济上负担得起的,这就会使社区居民在生活上离不开社区。久而久之,人们对社区由产生依赖而发展出一种“认同感、归属感”,再逐渐升华为一种富有人本意味的同心同德、互助互济、共生共存的“社区意识”,引申出一种可以代代相传、融入社区居民生活方式中的文化传统,这就到了社区建设或社区发展的最高境界。而在五个要素中,“以人为本”始终是它们的基本的立足点与归宿。

在五个层次的社区要素的互动和整合的过程中,社区服务是关键层次。属于物质层次的“人群”和“地域”当然是不可或缺的两大基本要素,但是,只有它们仍然是构不成社区的。要造就精神层次上的“认同”与“归属”即社区意识,并非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所以,服务作为一个介于物质和精神之间的中间层次,就要起到承上启下的连接和沟通的作用。服务本身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服务的目的是要在社区中产生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推动社区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 城市社区建设“以人为本”原则的基本内涵

社区的实质不是地域,不是建筑,而是人,是人的集合与互动。不重视人,不关心人,把社区建设的重点置于人之外的其他事物上,就违背了社区及社区建设本身的发展规律。人是社区建设的主体,具体而言,社区居民是社区建设的主体。社区的功能和社区建设的目的归根到底是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程度,促进社区居民的全面发展。社区规划如果不考虑人的需要,社区服务如果不能满足人的需要,社区活动如果不能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那么,社区建设就没有达到目的,社区的主要功能也没有实现。

1、 社区建设应突出人地位的主体性

在构成社区的五大要素中,最活跃、最具生命力的因素是人。人是社区的主题,也是社区建设的立足点与归宿。可以说,社区建设的每一项行动都缘于人的需求,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为人服务的。人在社区和社区建设中的地位都是主体性的。

2、 社区建设应考虑人需求的多样性

人的需求始终是研究社区问题的出发点。人的需求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要求我们必须用系统、整体的眼光去考虑,去解决问题。造成这种需求多样性的原因归结起来有两方面:

(1)需求主体的多样性。现代城市社区的特点决定了社区内居民在血缘、行政隶属、工作性质等方面的共性已不复存在。不同职业、年龄、文化层次、健康水平、生活习性、宗教信仰都会产生不同的需求。尤其是社区内特殊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文化背景有显著差异的人等,他们需求的侧重点更会有所不同,社区服务如何满足这些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已经成为衡量社区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

(2)需求层次的多样性。人的需求可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自尊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在实现了低层次需求后就会向高层次需求发展。这五种需求是共存的,仅仅是某一阶段对某些人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因此要求社区必须提供从最基础的物业维修保养到治安交通、教育卫生、人际交往、文化建设等各层次、全方位需求服务。

(3)社区建设应符合人需求的渐进性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人的需求也不例外,当然,这种发展变化是连续的、渐进的。可以说,人的需求的渐进性根本上决定了社区发展的渐进性。这一渐进性表现在:

人的需求在层次上的发展变化。针对社区建设这一具体问题,笔者认为居民对生活环境的要求可归结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三方面,这三方面呈金字塔型结构,能较好地表示生存的各层次需求。当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水平达到一定层次时,人文环境的营造就会显得更加迫切。

人的需求在同一层次上也有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比如,同样是对交通的需求,从公共交通到私人交通是一个发展趋势,体现这种变化,社区建设中就要考虑停车位的设置。同样是对教育的需求,从学龄期的教育到终身教育是发展趋势,相对于这种趋势,社区就要考虑老年教育机构的设立等等。

(4)社区建设应重视人与环境的和谐性

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社区建设实际上是人与广义环境系统的动态协同问题,包括人与人、自然、社会之间的关系。

人与人的关系构成了社区的人际交往环境。随着城市生活节奏的明显加快,人们的精神压力逐渐加重。这种情况一方面导致人际间交往机会越来越少,另一方面潜在地反映出人们对人际间真诚交流的欲望会越来越强烈。人们希望能通过这种非功利性的沟通来释放一部分生活、工作压力,以求得精神上的平衡。这种需求只能依靠社区和谐真诚的人际交往环境的形成和发展来得到满足。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针对社区的自然物质环境提出来的。在工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城市中,自然环境的好坏就显得尤为重要。城市社区应远离工业污染源,并加强对水、空气的监测、控制工作,强化居住区内绿化的建设和管理;运用现代物理、化学、生物技术,改善整个居住区的生态环境,创造一个空气清新怡人、水源充沛清澈、安静幽雅的高质量自然环境,使居民在充分享受现代城市工业文明的同时,尽量减少受其负面效应的影响。

人与社会的关系表现为社区内为满足居民的社会化生活而形成的社会服务环境。社区是一个小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社会的特点,社区社会环境的好坏很明显地反映出社区建设的水平。

总之,“以人为本”进行城市社区建设,必须认识和落实以下几点:首先,以促进人的文明发展为社区建设的目标;其次,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社区服务的重点;再次,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社区建设的基础;第四,以调动人的参与为社区建设的主要形式;第五,以丰富人的活动为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最后,以增进人的满意为社区建设的评价标准。

三、 城市社区建设“以人为本”的必要性

1、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历史回顾

中国的城市社区建设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崛起的城市社区服务。计划经济时代,城市建设中的许多“欠账”使老百姓生活极不方便,在民政部的倡导下,以街道、居委会为依托的城市社区服务事业应运而生,短时间内造成了很大的声势,在解决了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问题的同时,也使“社区”的概念逐渐被中国政府和中国社会所接受。

90年代初,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被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原先构成中国城市社会组织架构基础的单位体制逐渐被撼动了。尤其到90年代末,面临着日渐激烈的市场竞争,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等口号下,企业“办社会”的职能被当作“包袱”忙不迭地卸去。而在单位之外被称作城市中的“社会”这一块,当时并没有做好承接企业卸下“社会包袱”的准备。因此当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出现时,整个城市“社会”(企业之外的)都陷入了捉襟见肘的窘境。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适时推出了“社区建设”的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新思路,明确了城市中“社会”的主要载体是社区,并将解决相当一部分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重任寄希望于重新规划和建设的城市社区及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希望社区能够通过提供多种满足居民需要的服务,担当起现代城市管理的重任;而居民则希望社区能够成为环境优美、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组织完善、且能代表居民利益、替居民说话办事的具有地域性的利益共同体,一个居民可以依赖的“家”。在社会结构的转型时期,社区作为城市政府重新联结广大居民的地域性利益组织的作用日益突现出来。

2、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困扰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社区建设对象的错位,对人的关注不足。长期以来,我们对社会人文科学的研究远远落后于社会发展的现实,体现在社区研究中,就是仅仅把社区建设看作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而忽略其社会人文特点。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本位主义思潮的广泛流传,这种现象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使得社区内居民个体独立意识过度增强,再加上社会变革所带来的价值观念的多元化趋向,社区的群体意识、互助意识及对社区的归属感、参与感、责任感大大弱化。如果把社区的发展错误地理解为社区经济的发展,把物质作为社区建设的对象,把高度的物质文明作为社区建设的终极目标,而忽略人的因素,那么社区建设就会误入歧途,社区构成的五大要素就不完善,社区也将失去其存在的基础和意义。对这种社区建设对象(人、物)错位现状,必须在以后的社区建设中及时、有效地纠正,以推动真正意义的社区建设进程。

若从人的发展角度以理性的审视,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社区管理民主性体现不够。这主要是因为城市社区自治还没有进入实质阶段,社区管理主要还是行政性的。

(2) 社区文化、教育建设薄弱。如果把社区经济、服务比作硬件,那么社区文化和教育的建设可以称为软件。社区建设中的软件,即“价值观,是指法理精神、契约精神、功利观念的汇合,是指社会公益精神、慈善精神、互助精神、奉献精神的交融。”这也是可持续发展观对社区人文价值重塑的要求。

(3) 社区环境维护重视不足。可持续发展观认为社区人的发展与社区环境的改善是协调进行的,这也是人与生态环境平衡发展观的具体运用。社区从地域上讲是城市的一个部分,社区环境建设好了,城市的环境问题自然而然就解决了。从人的发展角度来说,社区组织者应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并付诸行动,为居民的生活创造一个舒适的环境。

(4) 社区志愿服务理念缺乏。目前中国的社区服务体系几乎由单一的政府委托承办的社区服务中心组成,这种社区服务机构的构成和体制首先在许多方面影响了志愿服务理念的发展:(1)尽管采取了承包管理的形式,由于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机构在实际中是被当作基层政府的一个部门来对待的,政府的行政影响导致机构行为主要对政府负责而不是对社区居民负责。(2)机构人员的任用和聘任方式也决定了志愿服务理念难以在这样的机构中发展,负责人是上级任命的,其他员工主要是聘任的下岗职工和退休职工,缺乏接受过社会工作专业训练的人员。(3)由于有运营收支平衡的压力,又有经营部分营利项目的权利,许多社区服务机构存在着扩大营利经营、缩小非营利经营项目的倾向。很显然,影响志愿服务理念的这些因素,同样要影响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服务质量与机构管理运作水平的提升。

3、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的必要性

(1) 社会健康发展的唯一道路。上个世纪后半期,在联合国倡导下,国际上研究社会发展的专家学者基于对经济增长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带来社会发展的价值判断,提出了“以人为本”或“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理论,以纠正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偏好和误区,尤其是政府的偏好和误区。

1995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人类有史以来的首次社会发展峰会”突出强调:“单凭市场不可能消除贫困,也不可能获得公平和平等,而这二者却是发展的基石”。峰会指出:“只有人——不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社群——成为行动主体,变化和发展才能产生。”说明上述社会发展理论在联合国的推动下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

于是,1996年,世界银行在其《世界发展报告》中提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从计划到市场)的转轨是否成功,并不单纯看国家财富、投资或生产率的统计数字,而且要看居住在这些国家人民的生活质量。”

1997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为中国编制的第一份《人类发展报告》对中国的发展寄予很高的期望:“新世纪看到的不仅是一个新的世界经济强国在不断崛起,更重要的,是一个表明现代化可以促进人民的利益福祉及这颗星球健康的人类发展经验。”

从上述国际专家有关“人本”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概括出两个要点:

市场经济可以带来经济增长,但并不能“消除贫困”、“实现公平与平等”,“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而后三者才是“健康的人类发展经验”。

只有当“人(不论是个人还是社群)”积极参与,成为社会发展的“行动主体”时,“消除贫困”、“实现公平与平等”,“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等“变化和发展”才能发生。

(2) 社区的题中之义。国际社会发展理论在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目标的同时,还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社会发展经由社区建设”。这个论断要表达的深层次的含义是:“社会发展”一词是没有明确空间概念的,因此其蕴含的先进理念常常难以落实。因此,应该将社会发展的理念与一定层次的地域范围相连,这就出现了“社区建设”这个名词。也就是说,在空间上将整个“社会”划分成一个个“社区”,如果每一个社区都获得充分的发展,那么整个社会也就充分发展了。这个论断同时也意味着,“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必须要在社区的层面上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

上个世纪70年代末,随着社会学学科的恢复,“社区”这个“舶来”的名词开始再次登陆中国,并在80年代中期进入实际工作领域。由于当年民政部门推行社区服务是按中国行政架构来进行的,所以“社区”一词给人的印象是空间的或地理的含义居多。然而,这是一个明显的误区。

社会学中的“社区”一词,原本就是“以人为本”的。在构成社区的五大要素中,“人群”和“地域”是两个最基本的要素。但是,它们并不在同一个层面上。当人类社会还处于以狩猎、游牧为生的原始社会时,“人群”是四处漂泊游荡的,当时的人类社会只有部落而没有社区。人类社会进入农耕时代后,“人群”才开始定居下来,也因此才开始对各种各样的边界重视起来,于是,便开始形成现在我们所说的社区。从西方文字中的“社区”一词的本意去推敲,其着眼点是“人”、是“人群”、是“社会”。显然,“以人为本”是社区的题中应有之义。

(3)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的具体体现。城市社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是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的重要场所。因此,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就是要与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逐步把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社区服务完善、文化教育发达、社会秩序稳定、公共安全可靠、人际关系和谐、生活质量优良、居民安居乐业,并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城市发展成就的新型社区。就其本质而言,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形成进步、高尚、和谐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它包括人生的圆满、人格的培养、人的素质的提高、人的潜能的开发、人生价值的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和人文精神的承传等。其体现的“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包含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当代社会发展理论认为,社会的发展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而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的问题。从个体层面上来讲,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的基本需要的满足;二是人的素质的提高;三是人的潜力的发挥。社会发展离不开具体的社会环境,而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就要求社区建设必须符合人性,更要求人在社区建设中展现人性的尊严与美,并积极创造和维护符合人性的社区环境。因此,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其最终的立足点与归宿都应在于人,在于要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一切有利的条件、结构、机制和环境。

● 以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需要为基础。社区是一个共生系统,共同的生活天地、共同的消费场所、共同的社会秩序和共同的社区服务项目,决定了社区居民需要的趋同性也必然增加,同时,现代城市的发展,已为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需要提供了必要条件和现实基础。因此,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要以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需要为基础,积极开展社区居民生活共同体的建设,并以此来推动整个城市精神文明事业的发展。

● 以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为内在动力。社区参与是城市居民自觉自愿地参加城市社区各种活动和事务的行动。城市居民不仅是城市社区生活的主体,而且也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动力所在。因此,社区居民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对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是直接影响城市社区建设成效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包括社区居民的政治参与、社会参与、经济参与和文化参与等。没有社区居民积极、自觉和共同参与,就不可能形成一股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潮,城市发展也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 以人、城市社区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为重要尺度。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和细胞工程,是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也同样存在着一个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问题,没有一个个城市社区的建设,就不可能有整个城市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而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目的也就是要在促进人、城市社区和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创造出一个“美化、便利、安全、祥和”的社会生活环境,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衡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准,是“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放心不放心、群众答应不答应”,只有“以人为本”,树立群众观点,把人放于建设的中心,才能使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在社区中得到落实。

四、 城市社区建设“以人为本”的基本方案

1、 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步伐

(1) 社区居民自治是一种管理成本较低的体制创新。行政导向的社区建设有其合理性,这就是可以利用国家既有的强大行政资源迅速构造一个新型的微观社会,如上海浦东新区的社区建设。但是,这一模式需要的条件和付出的成本较高。上海是中国经济功能最强的城市,特别是城区政府所控制土地在城区改造中急剧升值,加之基层政府利用土地开发发展经济,集聚了大量经济社会资源,从而使基层政府能有强大的财力支付行政整合所需要的管理成本。而在中国大多数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基层政府所控制的资源很少,也难以支付扩张基层政府所需要的管理成本。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完善,政府管理与经济运行要适当分离,政府审批等权限将进一步减少,大量经济资源要通过市场的方式加以配置,行政导向的社区建设所需要的强大财力将难以为继。

自治导向的社区建设主要依靠社区自身的资源进行社会整合,恰好符合我国城市社区普遍财力资源不足,人力资源富余的特点。通过社区居民自治,可以开发充足的人力资源,为社区建设提供可持续的源泉。自治导向的社区建设开始的发展程度可能不高,但由于实行居民自治而不是强化政府,因此用于管理的成本也较低。所以,相对行政导向的社区建设而言,自治导向的社区建设更具有普遍价值。

(2) 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任何一种体制只有当它能够不断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才是有活力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全能政府为什么会“失效”,其重要原因就是需求信号不灵,无法及时迅速了解社会需求,并提供有效供给。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取代计划经济体制,主要原因是政企分开后,企业成为独立的经营者,能够及时了解市场需求信息,并以需求为导向组织生产,推进生产的发展。经济改革使中国很快得以摆脱短缺经济困境,物质生活水平大为提高。但是,市场并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求,特别是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社会安全、精神文化、社会交往、生态环境、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要急剧扩张。而在这方面,市场的反应往往是“盲点”,且信号容易“失真”。因此,经济改革后社区建设的宗旨就是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即通过开发和动员社区资源,将社区建设成为安全、文明、和谐的家园,以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和日益丰富的生活需要。那么,谁能够最及时、准确地反映和表达社会需求呢?是直接生活在社区之中并能对满足社区居民需求负有责任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居民通过自治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满足政府和市场难以满足的社会需要,参与解决社区发展问题,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3) 社区居民自治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之一。但是,民主的实现受制于一定的体制,需要相应的主客体条件。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全能政府同时是全权政府,即管理社会的治权高度集中于各级官员,实行命令式管理。公共权力配置的单极性必然造成权力运行自上而下的单向性,而无需被治者的同意。这不仅使“主权在民”的宪法原则难以体现,而且可能造成权力的异变,即邓小平所说的“高高在上、滥用权力的官僚主义问题”,其后果会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发展生产力的积极性。正因为如此,中国启动了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改革和民主化为导向的政治改革,其目的就是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而政治民主化意味着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保证实现公民享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同时,政治民主化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相应的基点和条件。

在目前开展的社区居民自治过程中,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居民自治还属于政府主导型自治。其原因是中国的社区居民自治处于萌芽状态,很不成熟,需要政府的自觉培育和引导。因此,在政府培育和引导自治的过程中,政府必须进行“自我革命”,改善自身的管理,重塑政府。否则,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都无法健康发展和成长。

● 下放权力。实行社区居民自治意味着社区居民有权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这就需要重新配置城市管理的公共权力。政府培育社区和社区自治组织,就需要将原属于自己的权力下放一部分给社区,使社区在本区域范围成为治理主体。否则,社区居民自治就会流于形式。“沈阳模式”之所以引起普遍关注,主要就是政府主动下放权力,如赋予社区内部事务决策权、社区财务自主权、社区工作者选免权、日常工作管理权等。下放权力对于加强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都有十分深刻的意义。如果从权力归属看,下放权力属于“还权于民”,即将本属于人民的权力交还于人民;如果从权力配置看,下放权力又属于“放权于民”,即将部分管理权下放给人民,由人民自主管理,其管理载体就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由此可以改变权力配置单极化的状态,使国家治理具有更广泛的人民性基础。

● 转变职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难以再通过控制和分配所有资源的方式管理社会,这就需要通过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实现对社会的再整合。为此,政府的职能也要相应发生变化,即从管理主导型转变为公共服务主导型,将政府的工作重心下移,以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服务,并在这一过程中建构社区,引导社区居民自治。武汉市江汉区的社区建设改革实验之所以能在“沈阳模式”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主要就是在下放权力的过程中,政府自觉转变职能,将工作重心下移到社区,以社区居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高兴、是否拥护为工作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如以往的警察主要集中于派出所,在社区建设和政府转变职能中,警察进入社区工作,可以及时有效掌握治安信息,处理公共安全问题,工作质量大大提高。如果没有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仍然将社区组织作为自己的下属组织对待,就会造成体制复归,使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下放权力的作用也会被抵消。

● 改变领导方式。随着政府对社区自治的培育,意味着政府管理的基础不再是依附于自己的“单位”,而是依法自治的社区。传统的“单位制”线型式社会变为“社区制”底座式社会,社区居民自治成为政府管理的新依托。在这一体制基础上,政府必须改变自己的领导方式,即不能再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对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发号施令,而要依照法律积极支持和科学指导社区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

2、 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热情

社区建设是关系到每个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务,需要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才能持续不断地推进社区发展,即一些地方在社区建设中提出的“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口号,大家的事大家办,就要求大家的事大家管。在社区建设的启动初期,强化行政动员,是必要的。但如果以行政为导向,强调外力推动,则容易造成社区居民的依赖性和依附性,难以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建设,从而影响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凡是与社区居民有关的事务决定,社区居民都有权参与并影响,才能激发和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区建设才有不竭之泉源。这种社区建设属于“内源性发展”。

(1) 居民利益社区化。利益是参与的最重要的驱动力。当居民感到社区与他的利益息息相关,参与能够有效维护其利益时,自然就会萌生参与社区事务的动机与期望。反之则会出现不参与或假性参与的现象。居民利益社区化就是要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从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史不难发现,社区建设本身就是居民利益社区化的重要表征,只是目前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显不足。由于“单位”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使得许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非常紧密,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降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之外的其它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得到体现。

(2) 居民参与志愿化。社区参与是一种公众的参与,意味着社区居民对社区责任的分担和成果的共享,它使每一个居民都有机会为谋求社区共同利益而施展和贡献自己的才能。人们服务于社区公益的基本特征是志愿性,志愿活动的心理基础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怜悯心理是对弱者的扶助,它与个人自我价值可以并存;舍己精神则是一种崇高的境界,它将自我价值服务于公共价值。建立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社区参与能培养出强烈的社区意识,志愿者将自己的主观意志纳入客观生活过程,从一个自然人变成一个社会人,一个有教养、有公德心的人。因此,社区志愿者服务开展的好坏可作为衡量社区意识和社区参与的一面镜子。

(3) 居民参与组织化。组织化参与是指居民通过一定的组织而不只是个体参与社区活动。城市居民的一个共同特点是比较“散”,由于工作单位不一样,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却大都不认识。甚至住在同一个楼门的居民也互不往来。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参与冲动。所以必须设法提高居民的自我组织能力,使居民之间熟悉起来,增强其社区归属感。能够把居民联系起来,使之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的组织可以分为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两类。前者是指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组织,后者是指社区志愿者协会。

(4) 社区服务专业化、市场化。社区建设的方向应当是通过社区居民自治,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营造融洽、和谐的社区氛围。居民参与应当围绕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以决策性、监督性参与为主。社区服务则应以专业化为背景,逐步向市场化推进。如果居民的参与仅仅是打扫卫生、组织联防队、为老人洗澡理头发、扭扭秧歌跳跳舞等,社区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因为有利益交换在里面。社区服务的市场化同专业化一样是不可避免的。比如打扫卫生,可以由专业清洁公司来做;维护社区治安,则是公安部门应提供的公共产品,不是社区居民承担的责任。以“献爱心”为主旨的互助性、服务性活动,则应由专业的社区工作者来组织和协调。

在上述四项措施中,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最为重要。如果居民根本就没有参与社区事务的渴望和冲动,那么无论怎样的培育、引导也不会奏效,建立再好的制度也没有用。其次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居民的参与期望,真正放权于民。只有这样,居民的社区参与才能规范化、持久化,社区建设的目标也才能真正实现。

3、 重视社区文化建设

社区文化是社会文化在社区的反映,指人们在社区生活实践过程中创造孕育出来的人文环境、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特点的社区文化。社区文化包括的内容十分丰富,以社区文化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为维度,可将社区文化的内容划分为四个层次:社区物质文化、社区组织文化、社区精神文化、社区活动文化。社区物质文化是社区物化形象的外在表现,主要包括社区的自然景观、人工环境、生产与生活用品等中的文化因素。社区组织文化是社区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程和准则,是成员之间进行联系乃至社区居民与外部成员发生联系的制度保证。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及风格,导向明确的居民公约以及一些区域性的风俗、习惯、规矩,都属于社区组织文化的内容。社区精神文化是社区居民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互动中逐渐形成的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念、心理倾向和道德水平,是社区居民的精神支柱和活力源泉,其核心是社区居民的价值观。社区活动文化是社区居民在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具体工作、生活、文娱、学习等行为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文化。可见,社区意识、社区精神、社区行为和社区形象的培育与塑造,是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1) 重建社区亲密的人际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发挥社区应有的舆论监督功能和邻里互助精神。社区亲密人际关系的重建,在于通过有组织的社区活动,建立居民之间的情感网络,以弥补目前单元房造成的隔离感,使居民关起门来是小家,打开门来是大“家”。从人们的活动空间和内容上,将个人私生活与社区公共生活及更广泛的社会生活既分隔开来,又有机地统一起来。其目的就是要在城市激烈竞争的工作环境之外,在日益退入私人空间的小家庭之外,建立一个以地缘、邻里亲情、共同利益、共同兴趣爱好为基础的“社区大家庭”,一个新的以共同利益、共同兴趣和全方位服务为整合基础的城市基层组织单位。

(2) 建立“以人为本”的社区理念,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一切社区活动都以满足居民个人的生理需求、心理需求、物质需求、精神需求以及个性的充分发展为准则。社区规划、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都应建立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之上。社区工作的效果要以社区居民的满意程度为准则,而不是上级领导的评比结果。这种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变,是具有实质意义的社区管理思想的变革。官本位与民本位各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体制。应当说,社区文化的精髓就是突出“以人为本”、民主参与和民主自治等新的思想和组织方式,这与当代社会思潮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

(3) 社区活动中突出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新时代的社区文化主导潮流是运动、娱乐、休闲。社区文化建设就是要通过硬件设施以及有组织的文体、娱乐、休闲活动,为居民提供充分发展个人爱好的空间、场地和组织形式,并在这些活动中培养居民的公民意识、环保意识、参与意识、自治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品味和文化素养,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任何社区活动都要体现出某种文化意识,切忌把文体活动仅看作是使社区热热闹闹的一种形式。比如DIY(Do it yourself),即体现出自己动手的自助精神;野外生存,即体现出回归大自然、回归人的本性的意识;各种强身健身活动,则体现出生命在于运动的积极生存意识等等。目前缺乏的正是把这些活动的文化意识提炼出来,标示出来,使这些活动变得更具有文化内涵。

(4) 充分意识社区文化的特殊性、开放性和多元性。由于全球化的影响,世界文化的相互交融,使我国社会文化呈现开放和多元化趋势。与之相应,社区文化也不会是纯而又纯的原始文化。因此,社区文化建设就不能停留在以往的传统形式上,一定要开阔眼界,吸收各种文化的精髓,特别是具有前卫意识的文化,然后加以消化,创造出具有本社区特点的,适合各类不同居民的、可随意选择的社区文化内容和形式。

(5) 重视高新科技对社区文化的影响。将会对社区建设形成巨大冲击的高新科技首推计算机互联网。互联网的出现、网民的日益增多,使人们在面对面交往和已有的信息工具之外,增加了一个新的自由、开放、快速、全天候、无国界的沟通渠道,一个被称作虚拟的生存空间。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带来新的观念——自由、平等、个性化服务、开放性、互联性和交往性,必然对社区意识产生很大的影响。它会有助于社区活动突破小社区界限,在更大的空间与其他社区建立广泛联系。

(6) 优化社区的空间形态和外部环境。社区空间形态和外部环境是社区文化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直接反映社区居民以及管理者的文化水准和文化素养。社区的整体布局、中心广场的有无、广场的设计、社区内路标、路灯、小路、草地、水体、树种的规划与选择,都能够充分显示出一个社区的文化品位。任何社区硬件的设计都以一定的文化思想为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绝不是空洞的,绝不仅仅属于思想觉悟的范畴,而是有着极其现实、非常具体的内容,它包括通过社区空间形态和外部环境体现出来的社区文化水准。

4、强调社区规划以人为中心

现代社区发展之所以重视规划,是因为“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从一切为了人的需要和全面发展来看,社区只有通过精心规划,才能更好地人性化,居民生活于其中才会更加舒适和满足。

在社区规划中,“以人为本”思想的贯彻,主要通过以下二个方面来体现:

(1) 满足人的全面需要。随着现代文明发展,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越来越需要通过超越个人和家庭层面的、更广泛的人际交往互动网络来满足多元化的需求。社区的主体是居住在其中的社区居民,是带有一定区域特点的群体,社区应反映地域人群的特点,必须以他们的需求为出发点,以他们的满足为基础。所以,社区在规划的时候,交通、学校、商场、菜场、内部环境和景观的构思、环卫设备、公共小品(雕塑、凉亭、水池等)、公共家具(休息长凳、小座椅等)的布置、维护、设计都应当从社区居民的需求出发。

(2)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区需要对硬件设施进行认真规划,包括配备读书阅览、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和展示交流等场所、必要的绿化覆盖率、良好的房屋结构和居住环境设计等。它们是繁荣社区的必要设施,是社区精神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同时,社区作为人的生活基地,不仅要有一批硬件,还要有相应的软件。社区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社区文化方向的确定和引导、社区文化品位的培育与提高、社区志愿者的培训与组织、社区服务的开展及社区氛围的形成等等,应该都属于繁荣社区所必需的软件。在社区规划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人的身心全面发展,使社区“多功能化”,集居住、休闲、娱乐、审美、卫生保健、科学生活、净化心灵等多种功能,以满足居民在安全、方便、舒适、自我价值等多方面的需要。

五、 当前亟需采取的两项具体措施

1、 关注弱势群体

“社会进步的代价多数由社会弱势群体承担了,一个公正的社会应该对此给予补偿”。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影响已见端倪。在社会发生剧烈变迁的时代,弱势群体的出现是必然的,这是社会的不幸,也是社会进步的代价。在减少代价的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应该有所作为。由于社会弱势群体无工作单位,社会活动空间狭小,因此社区往往成为他们生活的最主要依托。服务弱势群体、接纳弱势群体、缓解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团结及弥补社会变迁创伤,理应成为当前社区建设体现“以人为本”原则的重要举措。

2、 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社区建设者队伍

社区建设者是社区工作的核心,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涉及政治和经济待遇以及医疗、养老保险等一系列问题,这支队伍的稳定性受到很大冲击。因此,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社区建设者队伍势在必行。建议改革社区居委会的人员组成,将其划分为社区管理者和社区工作者。具体说,就是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由选举产生,由兼职人员担任,代表居民实施对社区各项事业的全面管理和监督,并领导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而社区工作者由职业化人员组成,采取劳动合同聘用制,接受社区管理者领导,并负责日常的社区工作。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应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的标准,由政府拨给经费。籍此举措,努力吸引一批年富力强,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工作的人才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工作增添新的活力,为“以人为本”的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以人为本”的原则蕴涵着人文价值的重塑,要求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自觉地灌输人文价值,在遵循价值规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兼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人的权益。“以人为本”的社区建设是通过倡导各种健康、积极的社区生活,从而教育、影响和感染社区居民,培养居民的民主意识、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开发居民潜能,增进居民交往、提高居民素质。这不仅符合社区完善、繁荣的趋势,也符合整个社会健康发展的规律。马克思说:“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亦是历史的剧作者”,“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以人为本”的社区建设必将对“剧中人”的发展和提升“剧作者”的价值做出贡献。(闻夫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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