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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撤走谁最该反思?

2016-03-04 13:37 来源:来宾日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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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撤走谁最该反思?

“保安和环卫工人都被撤走了,小区垃圾丢得满地都是,用电也即将受阻,安全得不到保障……”昨日,记者通过丽景苑商业城业主了解了因物业公司撤走,小区陷入“瘫痪”状态一事。据物业公司反映,该商业城难收物业费,他们只好撤走了。(3月2日《来宾晚刊》)

物业撤离造成管理真空,小区搞得一团糟可想而知,不仅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业主的生活质量,而且也让小区管理陷入了恶性循环。

物业管理,事关生活环境,牵涉千家万户。按理讲,物业与业主之间应是融洽的“鱼水”关系,但因为物业服务与收费有分歧、谈不拢而导致矛盾纠纷不断,甚至“闹”上法庭的,现实中并不少见。从报道上看,因为部分业主长期不交物业管理费,致使物业撤场。显然,物业撤走是“事出有因”的,面对“两败俱伤”的尴尬局面,物业和业主都应该换位思考、深挖原因。

平心而论,物业也要吃饭,他们即使不赚钱,但也不能总是亏损。物业要想正常经营,同样离不开业主的鼎力支持。作为业主,有着按《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可现实生活中,有些业主总喜欢找各种理由迟交、少交甚至拒交。其实,只要物业是按照双方协议来履职的,业主拒缴物业费肯定没有道理。退一万步说,即使要拒缴物业费,也应当在契约范围之内。

业主与物业并非天生“冤家”,在我看来,有了好的物业就会有好的业主,同样有了好的业主也会有好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要走得更远,最根本的是建立互信关系,加强沟通,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误区。如果物业和业主能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点有效交流,并且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则来办事,很多矛盾其实都能够化解。

当然,除了物管和业主,政府作为第三方,也不能回避小区管理和协调的职能。一方面要加快业委会的组建步伐和规范建设,依法实行小区自治管理;另一方面要发挥监管作用,既为业主“撑好腰”,也为物业“挑担子”,共同促进物业服务上台阶、管理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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