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评论 > 正文

物业生存的“王道”:“服务”与“管理”须兼顾

2016-07-11 10:06 来源:中国兰州网 阅读:人评论

A-A+

物业生存的“王道”:“服务”与“管理”须兼顾

作为小区的“服务者”和“管理者”,物业公司的作用至关重要。但是,在兰州市区的一些老旧小区内物业只收费、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物业收费无可厚非,物业公司是用服务换报酬,而业主则是用钱买服务,但是不能收了钱服务就打折,甚至连卫生、安保这些最基本的服务都做不好。

物业公司管理如此混乱,到底谁能制约?要搞清这个问题,首先得搞明白管物业的“婆婆”。物业服务涉及住建、规划、城管、公安、物价、工商、环保、民政、乡镇及街道等10多个政府部门。显然,多龙治水反而治不了水。所以,必须明确职责,才能找到解决之道。其次,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业委会对于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业主合法利益的情况可以实施强硬的、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

任何一种关系的相处之道都需要双方明确自己身份,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才能长久。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是天然的,双方都要求利益最大化、责任最小化,法律法规是双方“博弈”的平衡线。法规执行得如何,需要政府加强监管。物业管理和监督部门应出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让百姓一目了然、投诉有门、监管有效。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