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增长、停车难问题日显突出的背景之下,能够高效利用土地空间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机械式停车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国家有相关的法规文件及国家标准对其设计、生产制造、安装、维修维护、使用操作等有严格的管理,并且规定需要具有相应的资质。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年中国机械停车设备行业市场竞争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度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共262个城市新建车库,新建车库项目2,215个,同比增长6.5%;新增机械式停车设备泊位数728,643个,同比增长18%;国内销售总额(包括汽车专用升降机)1,333,386.84万元,同比增长20.2%。2011年,全国机械式停车设备累计泊位数突破100万个,2013年突破200万个,2015年突破300万个,2016年突破400万个。这种大幅度的新增与存量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快速增长,要求行业各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能跟上发展的步伐。但令人遗憾的是机械式停车设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安全方面的问题,全国各地不时有机械车库的事故发生。例如:
2013年5月21日中午,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北侧一处立体停车场内发生事故,一辆二层的车在外移时,升降板东北角突然塌落,砸向一层,致两辆车受损。
2013年9月8日,上海市中山北路月星环球港地下车库内双层停车位升降机失控,车架发生倾斜坍塌,停在车架上的五辆轿车不同程度受损。
2013年12月29日,在南宁市秀灵路西西湾小区立体停车场,疑因停车架单侧钢丝绳断裂,一辆轿车从停车场三层的停车架上掉下。
2014年3月29日,银川市玉皇阁南街立体停车场,一辆轿车在下降过程中,停车场控制阀出现故障,导致钢丝绳失控,从高层坠落。[1]
这些坍塌、钢丝绳断裂事故是由于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或者维修不到位而引发的,事故原因比较明确。除了这种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之外,还有些事故的直接原因与管理和使用不当有关。近期有一起事故受到了社会关注。这起事故的责任有关部门通过调查之后会给出结论,本文并不是讨论事故的责任所在,我们在这里分析事故原因主要是为了通过事故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据媒体报道[2],2017年12月6日,江苏省人民医院立体车库发生一起事故,一名女子低头看手机“误入”正在运行的车库中,后左下肢被升降机卡住而受伤。一位现场目击者告诉媒体记者,江苏省人民医院的立体车库有前后门,停车时从前门进,提车时由后门出,该名女子是在E区一辆车出了车库、后门还未关上的当口,只顾着盯着手机而不小心“误入”进到车库里面的。“她一直低头看手机,估计是想从后门穿过前门来。”该目击者表示,由于当时停车、取车的人也较多,因此当时负责停取车的一位保安员也没注意到她(走进车库)。“车库前后门关上后,里面传来叫声,才知道有人被关到里面了。”
6日,媒体记者来到事发现场,该车库由外地一家公司承建,共分为A、B、C、D、E、F六个区,每区3个车库,由两名保安员来指挥管理停车取车。在车库口,可以看到卷帘门上和地面上都有提示标牌,如“除司机外,乘车人员请在库外下车,严禁从车库进出,违者责任自负。”当晚,江苏省人民医院宣传处负责人向媒体提供了一段总长10秒的事发视频(截图见后文)。据该负责人介绍,经医院调查了解,该女子全程看着手机,系路人“误入”正在运行的车库,左下肢被升降机卡住受伤,保安员紧急按下了应急按钮,几分钟后医务人员赶到救治,随后在消防员的帮助下,该名女子被救出,并送往急诊抢救。截至当天晚上9时许,该女子还在进行左下肢手术。7日上午,该女子正在康复治疗中。江苏省人民医院相关人士称,该受伤女子并没有截肢。
图1 女子接近车库出口。监控范围之内没有看到管理员。
图2 女子“误入”机械车库
图3 该名女子进入机械车库之后,前方的卷帘门开始关闭。
图4 升降机开始下沉。
图5 升降机下降后机械车库正在自动取车出库
图6 女子与车辆发生碰撞
图7 女子被车辆碾压
图8 (从另外一个角度)机械车库正在自动取车出库
从记者的采访以及公开的监控视频资料来看,该名女子误入机械车库的直接原因是边走边看手机,没有注意到车库墙上张贴的“乘客禁止入内”的提示,同时也没有管理员注意到她。也就是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名女子的不小心与管理员疏忽所致。
可能有的读者会想,那名女子就不应该边走路边看手机,她自己不小心能怪谁呢?作为成年人确实首先自己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但是客观上,由于人们接触使用机械车库的机会普遍比较少,对机械车库的危险性的程度了解不够也是事实。可能有的人以为机械车库就是类似于电梯一样的设备,殊不知机械车库的安全措施与电梯是不能比较的,不能用乘坐电梯的感觉去衡量机械车库。
人是无法避免犯错误的,可是面对并不了解的机械车库如果疏忽大意犯错误就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我们不禁要问:是否有办法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设备的安全水平避免或减少人为失误而导致的事故呢?
我国现行的机械车库的安全标准主要有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GB 17907-2010 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以下简称《通用安全要求》)、《GB/T 33082-2016 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以下简称《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以及建设部(当时)发布的《JG5106-1998机械式停车场安全规范总则》等。
《通用安全要求》规定了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涉及的危险以及对安全防护装置设置要求具体如表1和表2。
以下通过还原这起事故发生的过程,我们能够发现在车库的设计与管理上如果考虑得更加周到、投入更多一些,如果以下这几项“假如”之中有一项存在的话,那么这起事故也许就可以避免了。
一、该名女子接近车库出口(图1)——假如动线规划实现了人车分离,她也许就不会走到车库出口那里。
我们从图1的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那名女子是通过几个并排在一起的机械车库的车辆出口区域走入车库内部的。在车辆出口区域车辆驶出频繁、交通量集中,从安全角度出发应当使用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对行人进行隔离,停车场内应施划人行通道与斑马线等做到人车分离,避免无关人员走到这个区域里来。
二、从出口进入车库(图2)——假如有管理员(保安员)在场的话就会将她阻止。
《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中对管理人员规定,不允许与停车设备管理无关的人员进入转换区或工作区。根据上述新闻报道“每区3个车库,由两名保安员来指挥管理停车取车”。每个车库有前后两个门,两名保安员要管理六扇门而且是前后两个方向,在高峰时可能真忙不过来。从图1的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画面范围之内是没有保安员的。如果在这个区域配置了保安员那么就可以阻止该名女子进入车库。
三、库门关闭(图3)——假如管理员在关闭车库门之前做了安全确认,那么升降机就不会启动。
《通用安全要求》中规定,人员未出设备,设备不得启动。可通过激光扫描器、灵敏光电装置等自动检测在转换区里有无人员出入,当有管理人员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可不设置此装置(注:运转限制装置)。由于国标中规定运转限制装置属于“宜装”,并非强制要求,因此就需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确认。根据特种设备的相关法规规定,机械式停车设备属于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资格考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Q10)证书,持证上岗。《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中规定,在操作停车设备前,操作人员应确认停车设备内部及辅助设备没有可能引起意外事故的人和物,以及其他不安全的因素存在。操作人员作为持有国家证书的专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从图2和图3的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当该名女子进入车库之后并没有管理员发现她(图3画面右侧的玻璃窗内就是管理室),车库前后门就相继关闭升降机开始工作了。
四、设备启动(图4)——假如当人员被关闭在车库内时有紧急停止按钮的话,就能够紧急停止设备。
《通用安全要求》中规定,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以便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使停车设备立即停止运转。若停车设备由转换区、工作区组成,则每个区域都应配备单独的紧急停止开关。在监控中看到那名女子发现前后库门关闭后手足无措想出去却没有办法。不知道这个车库内部是否有紧急停止开关,如果有的话是否安装在明显位置?如果那名女子看到紧急停止开关的话,也许就会避免这起事故的发生。
《通用安全要求》中还规定,在紧急情况或停电时,设有车库门的停车设备,应具备人员从转换区撤出的手段,若没有设置紧急门或侧门,则应设置能够开启车库门的紧急操纵装置。此装置一旦启动,转换区内各机构应停止运转(注:紧急出口操纵装置)。不过这项条文是推荐性条文不是强制性的。
五、设备启动直到碾压到人(图5-图8)——假如系统能够自动检测到升降机上有人或者其他物体的话,设备就不会运转。
《通用安全要求》中规定了有些机型应当安装防重叠自动检测装置,对有无汽车进行自动检测。在现行的国家标准之下还没有对人员进行检测的要求。如果这类事故在其他地方也有发生时,应当考虑提高标准采取相应的对策。
根据江苏省人民医院发布的信息得知,该医院的机械车库是平面移动类车库。从国标中可以看到,对于平面移动类车库来说,上述的分析中出现的几种防护装置大多不是强制要求安装的。
这个案例中针对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车库的安全措施貌似只有车库墙上张贴的“乘客禁止入内”的提示这一项。如果没有看到这个提示,之后的安全性可以说很难得到全面保障。虽然这个车库设备本身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但是国标中的规定只是基本要求,在满足国标的基础之上我们是否还能够去提高标准呢?日常的运营管理能否进一步加强呢?让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表3)。
从数据中可以看到,日本的机械车库重大伤亡事故的原因绝大多数是确认不足、接近危险源、驾驶不当、外部入侵、操作不当等这些人为原因,也就是管理或者使用不当所致。我国也发生过多起类似事故。笔者分析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为了控制造价,车库设备的配置标准是按照国标要求做的标配,达到的是基本安全要求。因此设备本身做不到的安全措施(有经济原因也有技术原因)就需要使用者与管理者来承担。换言之,管理需要人工进行安全确认,使用需要自己注意安全。但是,毕竟人是无法避免完全不犯错误的,因此就会出现由于操作失误、使用不当等引发的事故。
二、机械车库的使用者普遍对机械车库不熟悉、危险性认识不够、安全意识不足。
三、机械车库在设计上的安全措施建立在没有驾驶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车库的前提之上。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同乘人员、通行人员等是有可能进入车库的。因此针对同乘人员、通行人员的安全措施考虑不足。
四、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管理与服务跟不上。
那么应该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机械车库的安全有几方面的直接参与者,他们是设备生产厂家、建设单位(业主)、管理方以及使用者。各方应当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设备生产厂家是以上四方中最熟悉设备的特点、安全性能以及风险的一方。达到国家标准只是满足了基本要求。因此设备生产厂家最应当在研发、设计、制造过程中,以人会犯错误为前提提高设备的安全性,降低事故风险。
其次,作为业主方应当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与车库生产厂家。机械车库技术方面比较复杂,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只是基本要求,业主方应当根据自身的使用特点与需求确定配置进行采购。在货比三家时要特别注意各厂家的配置是否在同一水平,同时还要注意车库设备的配套设施,如护栏、标识、照明等也是必不可少的安全措施,应当在设计阶段就做好相应的规划。机械车库的安全措施有些是需要在管理上实施的,因此业主方要充分重视机械车库的管理工作,配备有资质、人数合理的管理员队伍进行管理,同时要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做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我国已进入立体车库大规模商用阶段机械车库的管理可能是业主自行管理,也可能是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停车场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作为机械车库的日常操作与管理者,日常的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应当注意到硬件上的安全装置并不是万能的,在操作时需要管理员根据操作规程进行严格的安全确认。同时要做好对使用者的安全提示。此外要有应急管理机制,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迅速开展对应措施,尽量降低损失。
机械车库的使用者相比以上三方来说是最不熟悉机械车库的一方,但是在发生事故时往往是人身财产可能受到损失,因此也是最弱势的一方。并且使用者这个群体是不特定的人群,管理上是四方中难度最高的。作为机械车库的使用者为了保障自身安全,一定要清楚机械车库作为重型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可能是非常严重的。以往有过驾驶员自行操作设备造成事故的报道,操作机械车库是需要国家资质的,因此不能自行操作设备。还有的事故是发生在同乘人员身上,因此驾驶员要特别主要照看好同乘人员,特别是老人和孩子,不要让同乘人员进入车库。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车库的规定、听从管理员的指挥。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事故起因是有多方面的,可以看到机械车库的安全是由人与设备共同实现的,硬件与软件需要有效地衔接配合。由于人是无法避免不犯错误的,同时使用者群体是不特定的人群,管理者又是流动性相对较大的行业,依靠使用者与管理者毕竟是有限度的,因此设备这一方就需要努力提高安全系数。安全是没有绝对的,安全性的高低是取决于有几重保障。只有通过从设备生产厂家、建设单位(业主)、管理单位、使用者的几方面共通努力采取综合性复合型的措施提高安全水平达到多重保险的效果。我们还应该对历次事故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提高国家、行业以及企业标准,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使用机械车库提供保障。
注释:
[1]http://gongkong.ofweek.com/2014-07/ART-310005-8420-28845905_4.html
[2]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895454
[3]资料来源:日本国土交通省《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安全对策指南》。(注:我国的现行国标GB 17907-2010 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日本机械式存车库技术标准及机械式存车库管理标准。由于目前没有我国公开发布的事故统计数据,且日本的安全规定与我国接近,因此在这里参考了日本公布的事故数据)
原载于《现代物业·设施管理》2018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