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432债务人信息被公示总欠费金额达4100万元
昨天,北京信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信翔物业”)刊登出整版债权转让公告,公告中称,根据(2008)朝民初字第9469号民事调解书,北京万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08年11月7日起将旺座商务中心项目业主欠付其的“应收债权”4100多万元全部转给信翔物业。他们希望债务人能够立刻与他们联系,并自觉履行债款清偿义务。
在整版公布的详细欠债明细中,所涉及到的债务人多达432个。除26家商家之外,还涉及到了406个公寓中的债务人。明细中涉及到了其房间号、房屋面积、未收物业费、未收取暖费、未收电费等8项内容。如501号房间,房屋面积157.01平方米,未收物业费87752.89;716房间,面积256.40平方米,未收取暖费26922.00等。
◆探访:“公寓”多是商户担心“隐私”泄露
这么详细的公告,债务人会怎么看?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旺座商务中心公寓。记者按照公告上的房间号寻找后发现这里基本上都是商户,广告、咨询等大大小小的公司,几乎没有普通住户。
“早上拿到报纸的时候看到过消息的。”公寓内的一位商户表示,发现自己商户的房间号和欠款金额“赫然在列”后他感到有些吃惊,“心里挺别扭,这么登出来会不会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另一家广告商户则告诉记者,此前公司租赁的办公楼也曾遭遇过物业债权转让需登报公告的情形,“但把如此多的商户的门牌号和所欠金额都公之于众,还是头一回遇上,不过想想也能理解。”
◆物业:人数多、数目大,媒体公告的方式便捷
昨天,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信翔物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工作人员表示,这次债权转让涉及的数目大、人数多,公司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通过在媒体上刊登公告的形式告知债务人。
为了确保让每一位债务人都被通知到并了解其债务情况,所以将债务明细一并刊出,这种方式方便快捷。而且在刊登前,他们经过了反复核对,确保不泄露任何债务人的隐私,只刊登了房间号等必要信息。
◆律师:公告内容合法不涉及侵犯隐私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高通律师事务所沈腾律师,他表示物业公司的公告做法合法,公告明细内容不涉及侵犯个人隐私。
公告的形式必须是以法律确认作为前提依据,信翔物业在公告中首先阐明了其法律确认依据“根据(2008)朝民初字第9469号民事调解书”,所以公告是合法的。
同时,公告内容只公布了房间号和必要的欠债信息,并没有涉及债务人的任何隐私。线索提供/金先生
◆背景:原物业老总出逃 业主不认新物业
位于CBD黄金地段的旺座商务中心项目,平均总房价在380万左右。旺座中心的开发商为北京天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旺座中心售出后,天亚公司同时成为旺座中心的物业公司。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2005年之前,被检察院批捕的天亚公司前董事长雍可阳在出逃期间与北京万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物业管理合同》,将旺座中心的物业权委托给万马公司。
而多数业主之所以欠交物业费和租金,是因为业主和天亚签的合同还没废止,而万马又没有合法的书面接管协议,报道同时称,万马向商户收取物业费及代收水电费的账户并不属于万马物业公司,因此大量业主才选择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