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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昨开听证会 无物业小区停车收费受到一致反对

2009-04-10 08:28 来源:东南快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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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就《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在2个多小时的时间内,由社会报名产生的10名陈述人就道路停车位规划、小区停车管理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下周一,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召集参加昨日听证会的20名旁听代表,举行座谈会。最后,市人大法工委将整理筛选各方建议,纳入《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并于本月底再次将该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道路停车位收费

观点

有重复收费嫌疑

收费才能提高使用率

限时免费超时收费

“我反对道路停车收费。”来自省林业规划院的退休人员盖小兵作为第一个陈述人,一下子便亮出了和草案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国家建设道路本来就是要给公民提供方便,这是政府投资的资源,而且车主在买车时已经相应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使用中还缴纳了燃油税,如果道路停车再收费,有重复收费的嫌疑。

但随后发言的陈述人杨建刚(省电视台记者)、钟玉天(世纪城业委会主任)、徐海兵(光大银行职员)等却认为只有停车收费才能提高道路停车位使用率。

杨建刚认为,对道路停车位收费能增强市民的停车成本意识。关于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陈述人建议福州可考虑效仿南京,停车十分钟之内免费,之后每半小时收三元钱,30元或者50元封顶。

小区停车怎么管

观点

纠纷需要交警介入

小区停车要立法规范

无物业小区停车居委会没法管

“有的业主在小区内乱停车,占用公共场地停车不自觉缴费,甚至有人强行进入小区乱停车。可小区业委会、物业对此均无执法权。”陈述人、晋安区福日新城业委会主任陈亨华表达了对小区停车纠纷现状的担忧。他建议,交警执法进小区,对小区内个别车主未按规定停车,交警应及时介入处理,并视同违章给予处罚。

陈述人钟玉天则认为小区停车难、停车乱需要有法规来规范。

而委托居委会管理的无物业小区的停车收费,则受到了陈述人的一致反对。

“居委会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如何受托管理有偿服务?”陈述人、爱邦物业副总经理王素洁说。”杨建刚则建议,老小区停车还是应该以盘活外部市政道路的停车泊位为主。

市区建立体停车场

观点

财政拨款建立垂直停车场

鼓励民间机构建立型停车场

停车场要为电动汽车装充电设备

昨日的听证会上,有一半代表提出在市区应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来自福州康驰自控停车设备有限公司的工程师陈弈明说得很专业。“建议条例增加‘鼓励采用节省土地资源、安全性能好、存取车辆方便、建造形式灵活多样的立体机械自动化停车形式,由现在的地面停车向空间立体停车发展’的内容。”

省技术监督局中心检验所工程师李恭踊还提出,鼓励民间机构参与办立型停车场。停车场可按是否具有充电、洗车功能,分为A、B、C级别,收费可与物价部门另外商定。

此外,今后包括电动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将成为一个发展重点,因此立法眼光应放长远,停车场该如何规划安排这些新能源汽车的配套设施比如充电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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