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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装修发生争议 物业停水制止“涉外”装修

2009-05-20 10:07 来源:九江新闻网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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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装修导致与物业公司发生争议。业主没有听从劝阻后,物业公司把业主家的自来水给停了。

市民王先生在新湖柴桑春天二区购买了一套房子。4月下旬,他开始对新房进行装修。王先生说:“我的房间外面有一方长度(宽度约0.4米)与房间宽度相等的空调基位外立面。我想没有必要用这么大的位置安装空调,就想把这紧连房间的外立面围进房间。物业公司发现后,派人来说这样装修违规,并欲阻止装修工人动工,遭到了我的拒绝。第二天,市房产局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来人说空调基位是外立面,建议我恢复原状。我要求有关部门明确拿出一个书面的处理意见,但一直没有收到。5月9日,物业公司停了我家的水。”

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新湖物业九江分公司董经理说:“发现王先生家装修砸墙,我们就派人过去制止,但他没有停止砸墙。我们联系了房产部门过来查看,说违规了,但告知须规划部门认定;规划部门来人后也说这样装修不行,但说要联合执法的过来看。我们上门发整改通知,但王先生觉得自己蛮有理而拒绝签收。我们知道自己不具备执法的权力,也没有停水停电的权力,但我们也是迫于无奈才关了他家的水。”

经协调,双方达成共识。一、物业公司开通王先生家的用水,并催促规划部门尽快拿出认定书;二、在规划部门拿出认定书之前,王先生暂时停止空调基位外立面的围建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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