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海淀区太月园
本报讯(记者王殿学)海淀区太月园选聘出新物业,前期物业———北京太月物业公司拒不撤出,业委会诉至法院。昨天,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太月物业公司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撤出太月园,并移交相关资料。
选出新物业无法进驻
太月园业委会诉称,太月物业公司是小区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与业委会一直未签订合同,在小区属于事实服务。去年3月1日起,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以招投标形式选聘新物业。
去年6月8日,新的物业公司———众服信达物业公司选聘出来,业委会与之签订服务合同,并要求太月物业公司做好移交准备。但太月物业拒绝移交,众服信达物业公司无法进驻小区。
太月园业委会起诉太月物业公司,要求撤出小区,并移交相关管理资料。
老物业质疑选聘程序
案件审理时,太月物业公司称,太月园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业委会让业主填写表决票,还有此后的招标过程均有违法行为,业委会让公司撤出不合法,没反映业主的真实意愿。
太月物业公司还称,太月园业委会使用流动票箱,业委会工作人员上门收票,属于诱导业主投票。
法院判决老物业撤出
海淀法院认为,当前各小区普遍采用流动票箱,目的是通过方便的投票最大限度争取更多业主,太月园业委会不是恶意设置此类投票形式诱导业主。
海淀法院判决太月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撤出小区,并撤出小区锅炉房和地下停车场,移交小区相关资料,如不移交,业委会可自行到相关资料备案部门复制,所需费用由太月物业承担。
追访
老物业将上诉
昨天下午,太月园业委会主任王嘉吾说,业委会正在与新物业———众服信达物业公司协商,为顺利移交做准备。
太月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将向一中院提起上诉。
对此,王嘉吾说,业委会已想到物业公司将会上诉,但业委会对终审胜诉充满信心。业委会现在首先要保证小区平稳移交,以使新物业能全面接手管理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