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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物业管理以“评星”确定收费标准

2009-06-30 09:01 来源:武汉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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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汉市市长阮成发在市政府常务会上提出,将通过对物业管理“评星定级”,确定收费标准。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物业管理费标准,大多是依据房屋的好坏,是否有电梯等硬件设施来确定。个别的物业费有的甚至高达每平方米3-4元,但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却很差。一些普通小区的物业服务很好,却收极低的价格。

如何确定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价值?阮成发称,要发挥区政府、街道办,甚至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除了要求资质外,每年都要对其服务质量给予评价,采用“评星定级”的方式,评到哪个级别,得了几星,确定其次年对应的物业费收费标准。

从2003年开始,武汉市即启动的物业管理立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昨日终在市政府常务会议获得原则通过,针对武汉市当前物业管理,端出一系列“新招”。据悉,该《条例》还将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主要内容是:物业服务用房至少80平米,业主委员乱作为将被罢免,强制退出避免两物业“打架”,住宅楼改经营性用房需听证,普通住宅停车费实行指导价。

此外,为推进我市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政府应采取措施对旧住宅区进行整治。旧住宅区完成整治改造后,街道办(乡、镇政府)应在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也可由业主自行管理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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