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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覆盖率要达100%

2009-09-04 09:22 来源:山西人民视窗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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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月31日发布消息,我省的新建住宅小区要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服务覆盖率要达到100%。到2015年,全省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50%。

我省物业服务业的发展目标为,新建住宅小区要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服务覆盖率要达到100%。到2015年,全省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50%。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全部建立物业管理区域档案。到2015年,物业服务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不低于70%。2015年,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和部门经理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每年创建1-2个国家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5-10个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率达到100%。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找准市场定位,转变管理者的角色,强化服务意识,尊重、关爱业主,在服务中做到不越位、不错位。指导物业企业参照行业标准制定严格的企业服务标准,使之程序化和制度化,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注意拓宽与客户沟通的方法和渠道,最大限度地赢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鼓励物业公司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实现物业服务产业化,为业主提供家政服务、保险业务等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同时要丰富经营项目,由单一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扩展到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政务商务接待、礼仪服务等,为积累管理和技术经验,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督导,建立健全物业服务退出机制,加大对业主共有财产的监管力度。建立住宅物业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推进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建立住户报告制度,定期与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座谈,定期走访住户,开展各种形式的客户满意度调查。将日常检查与年度考评相结合,以业主的满意度为主要标准,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业绩。

同时,要加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业素质。推行管理项目菜单式服务和小区经理项目负责制,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监督企业诚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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