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泉州:物业服务收费有纠纷 不得强制停水停电

2009-10-13 09:10 来源:泉州晚报 阅读:人评论

A-A+
小区的共用设施被占了该谁管?小区里有人养鸡养鸭怎么办?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往往影响了小区邻里的和谐,今后有关部门将对号入座管好这些事。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规范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行为。

意见明确了各级各有关单位的相关职责,要求依法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对房地产管理部门、建设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交警部门、工商部门、环保部门等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执法管理事项(行为)、应予查处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物业管理协调体系。

意见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因物业服务收费问题产生纠纷的,不得对业主强制停水、停电,应通过平等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4%。且不少于50平方米配置;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超过面积部分按照2%。增配。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将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就涉及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纠纷依法进行诉讼,负责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相关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通报有关情况。

物业服务队伍管理今后将得到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将定期接受资格培训、继续再教育、物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市、县两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开展两年一次的物业小区评优创优活动。小区经理将实行登记制度。

为引导和扶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今后将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价部门要定期测算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实际成本、法定税费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联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制定与物业服务等级相适应的政府指导价格,定期向社会公布。今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辖区内一些分散的、规模较小的旧住宅小区整合成一定规模的物业管理区域。要通过采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实施专业化管理、业主大会决议自治、业主大会委托社区居委会管理等方式,解决旧住宅小区管理难问题。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