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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海国际商富中心物业费涨3倍 40余业主起诉

2009-12-01 09:20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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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中约定的3.5元/月·平方米的物业费,一年后交房时却涨至13元/月·平方米,对此不满的朝阳区金海国际 (论坛 新闻)商富中心 (论坛 新闻)写字楼40余名业主集体起诉,朝阳区南磨房法庭今天将开庭审理此案。

金海国际商富中心业主王先生称,2007年底,自己与北京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预售合同,合同中约定的物业费为3.5元/月·平方米。在2008年交房时,物业公司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海国际综合楼 (论坛 新闻)物业服务处要求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书表示,物业费为13元/月·平方米。

“我们觉得被欺骗了,可以直接约定13元/月·平方米,为什么要在预售合同中写3.5元/月·平方米?”王先生表示气愤,他称有近百位业主遭遇此种情况。

“不签就不给钥匙,不给办理入住手续。”业主胡女士说,由于房子是商住两用,她已将房屋出租给一家公司,物业公司阻止其租户搬家具进房间,因此2008年她被迫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书。

为此,胡女士特意在物业服务协议书上写上了一条补充条款,“本人不同意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元收费标准,要求按原售房合同确定的每月每平方米3.5元标准支付,现交费为暂交”。

多名业主称,收房以来一直在与开发商、物业进行协调,但是收效甚微。40多名业主已将开发商和物业起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今天南磨房法庭将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海国际综合楼物业服务处,客服经理表示,业主已签订物业费为13元/月·平方米的物业服务协议,预售合同是与开发商签订的,此事与物业并无关系。她称预售合同中的是基础物业费,而物业服务协议书中的是接房物业费,“3块5的物业费是连能源费都交不起的”。她一再表示,物业公司一直以来注重品质服务,多次帮助业主免费出租房屋,且获得业主好评。北京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不便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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