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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给错钥匙 业主新房被他人误装

2009-12-06 07:21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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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渝北区盛景天下小区,物管的工人正清除屋内已铺装好的地砖

自己新买的清水房明明还没开始装修,怎么就装修完了呢?8月底,王承勇来到所购渝北盛景天下小区新房查看,发现自己的清水房竟被人整个装修完了。原来,是隔壁单元同层同号业主的装修工接错了钥匙。小区物管方昨日表示,物管工作人员负有失察的责任,承诺将在一周内将该房还原。

业主:进房还以为走错了

“我当时还以为走错房子了呢。”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14栋1单元5楼3号的现场,业主王承勇正在与物管的工人一起对屋内已装修的各种材料进行拆除。整个屋内地面到处都是被撬烂的地砖,本来装好暗线的墙面也被刮开了多处裂口。据王承勇介绍,他是今年3月3日接的房,原本已经找装修公司做好设计并签订了合同,准备近期进场装修,不料被隔壁2单元5楼3号的邻居“捷足先登”了。

“物管叫我跟对方换房住,或者给点钱将就用这些装修。我买的是新房,感觉却像买的二手房了。而且,房内的很多改动都不是我想要的,我肯定不愿意。”他表示,因此事延误了他与装修公司的合约,欲向物管索赔3万元。

物管:装修时给错钥匙了

“当时2单元5-3的业主喊装修公司来拿钥匙时,说的却是拿1单元5-3的钥匙。”负责该小区管理的重庆易英物业公司物管处主任田其全表示,首先是装修公司人员的话误导了物管工作人员,而物管工作人员在未经详细核查情况下,就将钥匙直接交出。直到对方装修完毕再次请物管审核时,才发现户主姓名不对,物管方确实存在失察的责任。

田其全强调,经与双方沟通后,物管方承诺在一周内恢复1单元5-3的清水房原状,所需的约5000元费用由物管方承担,并愿免除对方1年1000多元的物管费。但对王承勇3万元的索赔,他认为不合理。

物管方面昨日以保护业主隐私为由,不愿提供2单元5-3业主的联系方式。但田其全向记者透露,因为该业主装修的主要目的是用来出租,所以没有装得太过精美,这套约84平方米的两室两厅房屋,装修费用大概花了1万多元。他表示,对方已将能再利用的装修物品都拆走了。虽然装修花费了不少心血和时间,但对方很通情达理,已明确表示不会再追究其他的赔偿问题。

律师:两业主均可索赔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刘建增律师表示,此事是因该小区物管员未经核查给错钥匙所致,应由物管方承担主要责任。若物管方能拿出当时装修公司索要钥匙失误的证据,那可要求该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责任。进行装修的业主有权向物管及装修公司索赔装修损失,而被装修的业主也可向物管索赔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但必须要在损失已经发生且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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