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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位被占物业“躲猫猫”

2009-12-16 03:45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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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12月13日,家住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巴塞罗那”的罗先生向本报投诉,他是在入住前花了五万多元钱买的该楼盘的地下停车位,是属于有“产权”的,并且每年要交1200元的车位管理费。由于自己目前还没买车,所以自家的车位一直空着没有用,也没办理入库所需的车卡。可不久前他却发现,自己的车位被别人的车占着。罗先生向记者展示了自己买车位所签署的协议,上面标有罗先生车位的号位“A036”。

之后,罗先生经常去自己的车位查看,就在上周三晚上,他发现车位上依旧停着一辆雪弗兰车,车牌号是辽AUM***。一位车主表示,他经常看到罗先生的“A036”上停着雪弗兰车。也有其他车主证实该车位确实白天经常停着一辆车,而晚上五六点钟时会离开。

自己的车位被占用,自己却浑然不知,罗先生很气愤,并找到物业,想得到一个说法。沈阳华新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公共设施维护的李经理接待了罗先生,李经理表示,这不归他负责,是一位姓梁的经理负责,并代话说:“管理费用已经到期,出现问题不负任何责任。”经过协调,李经理表示占用罗先生车位的车主会给罗先生一二百元的赔偿,罗先生拒绝了。

罗先生觉得,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完全是在推卸责任。随后,罗先生找出当初购买车位时的协议,其中一条写到,管理费用到期,三个月后不续缴费用,视为协议解除。罗先生认为:“我追究的是物业公司的责任,所以我拒绝接受那个人的赔偿。”

12月14日,沈阳华新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梁经理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当初对业主罗先生已经道歉,经协调,占用他人车位的那个车主同意给罗先生赔偿,可罗先生拒绝了;而自从出了占用车位的事情后,他们加紧了对停车场的管理,并在罗先生的车位处放桩免得其他车辆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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