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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物业费新规加温楼市

2009-12-07 09:18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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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12月7日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河北省会石家庄市近日出台物业政策规定,空房3月以上只交20%物业费,这一规定引起网友热议,有人为这一规定拍手叫好,而更多的人对此强烈反对,甚至有人道出这是“劫贫济富”的一项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前,石家庄出台这样的政策有何用意?这一新规是否是当地政府为保护炒房者而而立?

意在加温楼市

一年一度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夕,中央高层接连针对楼市表态,要抑制投机性购房。而石家庄的“新规”却似乎有意保护炒房者的利益。据报道,新出台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连续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三个月以上的物业,空置期间按20%缴纳物业服务费。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对网易财经表示,当地政府给房地产市场加温的用意明显,希望促进住房消费。他分析,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不同,石家庄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偏冷,成交量和房价变动相对平缓。

石家庄泡沫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石家庄以3.1%的增幅领跑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10月份,石家庄房价高达4386元/平方米,同比大涨16.49%,但楼市成交量却出现萎缩。房价的持续上涨,让石家庄的房地产价格虚火上升,更助推了省会城市的地产泡沫。住建部官员早在今年三月份就表示,去年所有的省会城市中有一半以上平均房价是在每平方米4000块钱以上。“在东部的一些城市,特别是一些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市,房价超出了一般老百姓能够支付的水平”。

插手物业该不该

据报道,石家庄方面对出台这一规定解释为,房子没人住,物业费却一分不能少,这种现象总让人感觉有些“霸王”。这种现象也导致业主与物业打“口水仗”,为此才制定这样的规定。而20%的比例,则是按照空置房暖气费收取原则制定的,因为空置房的暖气费就是按照20%的比例收取。目前,对这一规定,绝大多数的物业公司都表示反对。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霍德明对网易财经表示,物业费应该是物业管理与业主之间协商的事,石家庄政府是利用公权力掺和私人交易,“政府没有资格规定物业费,如果空房应该减少物业费,那么多住一个人是不是应该多征收一份物业费?”

政策双刃剑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张汉亚认为,这一新规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减轻业主的负担,另一方面,可能会导致物业管理公司经营困难。他认为,石家庄政府出台此条新规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有老百姓抱怨空房物业费太贵;二是政府鼓励大家买二套房。

对于这一新规,经济学家左小蕾(博客)表示,政府不应该出台措施鼓励大家去买第二套房,而是应该关注真正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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