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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今起规范物业管理市场

2010-02-22 04:36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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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获悉,为促使物业管理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自2010年起内蒙古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为培育竞争有序的物业管理市场,加快物业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进程,从今年起,内蒙古将全面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其中,凡是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厦,都必须采用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企业。

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将会在极大程度上助推社区的和谐,而社区的和谐对于社会的和谐有着重要意义。据了解,内蒙古还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必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只销售现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也必须在现售前30日完成,否则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外,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不得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向房屋买受人擅自作出承诺。

无论是全面推行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制度,还是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不得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向房屋买受人擅自作出承诺,都让我们看到了自治区建设厅在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良苦用心。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随着越来越多的社区涌现,都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一些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经常发生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的和谐。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治区建设厅及时地推进了一系列的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新举措。透过这样的举措,生动地体现了自治区建设厅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取得的可喜成果。体现了他们在践行“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理念当中,切实在想人民群众所想,心系人民群众所需,切实在用心地开展工作,切实在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我们相信,随着自治厅相关举措的推行,自治区的物业管理市场将会进一步优化,我们的社区将会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也将会更加和谐。

“一年之季在于春”。当我们怀着幸福的心情享受完春节长假的时候,各级党委、政府在虎年春季到来之际,需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投入于各项工作当中。特别是对于自治区党委、政府所确立的富民与强区并重、“十项民生工程”、“十件实事”等诸多的民生工程,需要我们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不可否认,每一次工程在落实的进程中,都会遇到艰难险阻,都会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只要我们的广大党员切实怀着一份爱民之情做工作,我们坚信,一项项民生工程都会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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