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讯:4月9日,邢台市物业管理市场整顿规范活动已正式启动,物业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物业服务企业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强行推销装饰材料、不认真履行协助维护公共秩序、服务质量与收费不相符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代收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截留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前期物业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行为,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正确行使权利和积极履行义务、侵害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未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或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将依法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业主意见大、服务质量差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通过整治,新建项目在交付使用时维修资金交存率将达到100%,全市80%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服务标准,业主委员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发挥其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