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讯:日前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天津市物业服务行业将建立全市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通报制度。全市已竣工投入使用并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都将纳入巡查范围,对公开通报后三日内仍未整改或者一年内公开通报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物业服务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建物业管理项目、晋升资质等级。
据悉,天津市各区、县物业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物业管理项目出现以下情况,不及时整改的予以公开通报:物业管理项目办公场所、门卫室、监控室、设施设备机房环境卫生差,物品摆放杂乱无章的;生活垃圾未做到日产日清的;装修垃圾不及时清理影响业主出行的;共用场地堆放杂物现象严重的;绿地杂草丛生,不及时修剪的;设施设备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的;物业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衣冠不整、睡岗、脱岗、酗酒的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