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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业管理小区达标考评工作展开

2010-07-29 09:35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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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达标考评工作,同时对2008年以前(含2008年)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小区(大厦)进行复检。根据安排,考评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8月1日―8月20日为预评预验阶段。各市(州)、县(市)区的住宅小区(大厦)实施物业管理一年以上的,统一由市(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参加全省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达标考评活动,并进行预评预验。市(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开展对所有2008年以前(含2008年)已获得省以上称号的住宅小区(大厦)的复检工作。

申报报检阶段从8月20日―8月30日,对申报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的,物业项目的管理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由各市(州)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省住建厅审核。已获得省以上称号的住宅小区(大厦)的,由各市(州)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复检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住建厅备查。

9月1日―9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对申报2009年度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的项目进行考评验收及评定。对2008年以前(含2008年)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物业住宅小区(大厦)进行复检。对管理服务水平下降、群众意见大、达不到标准的物业管理项目,取消称号。同时,推荐通过达标验收的住宅小区(大厦)申报国家物业管理示范小区。

省住建厅同时要求,各市(州)物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指派专人负责,做好申报和迎检工作,确保申报和达标考评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州)要严格把好申报和复检工作质量关,认真做好预评预验工作,落实评验工作的廉政建设,同时加强对已获得称号物业项目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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