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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规范物业管理和服务行为

2010-08-03 08:22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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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黑龙江牡丹江市政协在《关于加强我市城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案》中提出了创新物业服务监管机制、规范物业管理和服务行为等建议,日前,这些意见得到了牡丹江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落实方案正在积极制订中。

今年初,牡丹江市委全会把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作为30件利民实事之一。牡丹江市政协把促进城区物业发展确定为常委会议的专题协商议题。在历时一个多月时间里,牡丹江市政协组织调研组深入调研,形成《关于我市城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该调研报告经牡丹江市政协常委会议协商讨论后,提交市委、市政府。

据了解,牡丹江市物业管理服务起步较晚,城区现有物业服务企业70家,服务对象40多万人,仅占市区总人口的50%。由于开发建设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物业收费难的现象司空见惯,由此形成了“服务质量差,收费率低;收费率越低,服务质量越差”的恶性循环,再加上物业监督管理工作协调难,业委会成立难、运行难,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开展难等问题的存在,制约了牡丹江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牡丹江市政协建议,制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过3年至5年努力,力争达到城区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理顺关系,创新物业服务监管机制,规范物业管理和服务行为,出台《物业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业委会管理办法》、《物业服务设施承接验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实行物业服务设施建设的全程监督,制订住宅小区竣工物业服务项目综合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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