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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新政 “住改商”需经邻居书面同意

2010-09-20 05:47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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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条例除规定住宅改经营用房需经邻居书面同意外,还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装饰装修之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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