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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特殊情况可紧急启动房屋维修资金

2010-09-01 09:52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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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今后,当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严重影响房屋住用等紧急情况时,沈阳市有关部门将立即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程序,对共用部分进行维修、更新、改造。该应急维修具体办法将由沈阳市房产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昨日,沈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审议通过了《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待提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物业弃管小区将被扣履约金

“现在一些园区的物业突然‘黄了’,然后最终受到伤害的就是园区环境及业主,因为没人管了。”这是很多业主最为担心的情况。针对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退出物业服务而造成小区弃管的问题,《条例》中已经明确指出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退出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垃圾收集清运实施管理,直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费用从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中列支。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应当包括物业服务人员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日常运行及维护、绿化养护、清洁卫生、秩序维护、办公费用、管理费用等。物业服务费应当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分摊。

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分六步

针对目前沈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现状,《条例》增加条款,明确业主大会成立前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方式和使用程序,确保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房产主管部门代管,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专户;业主大会成立后,决定自行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开立专户,并接受市房产主管部门监督。其中,专户应当以去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而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上,将一共分为六步。涉及维修的业主提出使用要求或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确定使用方案;相关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市房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最后,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水气热排维修责任细化

每当居民有涉及供水、煤气等方面的设备维修时,责任不清也成了困扰大家的难题。而《条例》中已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进行了细致划分,进一步明确了公用事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

其中,供水设施按照《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规定划分维修、养护责任;供气设施以终端计量表为界,表前(含终端计量表)设施有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表后设施由业主负责;供热设施中属于建设单位设计、安装的由供热企业负责,属于业主自行拆改的由业主负责;排水设施以住宅区建设红线为界,住宅建设红线外的由排水管理单位负责,以内的由业主共同负责;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划定划分维修养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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