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0日清晨7点50分左右,在大江园南苑小区居住的代婆婆刚买完菜,提着大包小包准备回家,在小区内的一条大路上行走时,忽然被一坚硬的物体绊倒,重重摔在地上,疼痛难忍,随后被小区内的安保队员送到附近的161医院,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
后经查,绊倒代婆婆的是某银行花桥支行在小区内设立的大广告牌下面伸出的近一米的支架,附近没有任何提示。3月25日,经司法鉴定,代婆婆伤残程度为9级,她遂将该银行花桥支行与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万余元。
代婆婆的辩护律师认为,银行在公共道路上设置广告牌,影响居民通行,造成代婆婆摔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小区物业公司对业主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与银行一起承担损失。
昨悉,江岸区法院已经立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中国物业服务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