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都在返还垃圾费,我们小区还在单独收垃圾费。”近日,南京下关区燕江园小区居民向晨报84701110热线反映,南京的城管部门退返垃圾费的工作正在进行,正规物管公司收过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可以退返垃圾费,但该小区新成立的管委会还在收取每月5元钱的保洁费。就此问题记者了解获悉,该收费不同于垃圾费,是向相关部门备过案的,并接受居委会监督。而在小区没有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由7名业主自发组成的“管委会”,运作得蛮好。
没有物业小区乱象
燕江园小区分前院、中院和后院三个部分,并非同一房地产公司开发,附属设施产权也不同,实际上前院是一个小区,中院和后院是一个小区,两个小区的物业公司都于6月底撤出去了。
据了解,燕江园前院小区有6栋居民楼,300多户居民,2002年建成入住时有物业公司。先期进来的物业公司,还拿了一些补贴,但物业公司多年来一直收不齐物业费,这两年物业公司只能够收到三成左右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今年终于扛不住长期亏损,选择了退出。老物业退出后,没有新物业进来,燕江园前院的物业管理一时处于真空状态,垃圾遍地,蚊蝇横行,花草荒芜,陷入了脏乱差的窘境。
居民成立“管委会”自治
没了物管的小区不成体统。今年7月中旬,燕江园前院小区的部分业主开始筹划,他们逐户上门请各位业主签字,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自发组成了一个7人小组,也就是由7名业主组成的管理委员会。
据了解,这个管理委员会是7月15日成立的,随即开始运作,暂时把小区管理起来。他们还向小区居民收取费用,有业主就开始质疑它的合法性。一位业主称,管委会的人向每户收取30元钱,说是半年的保洁费,每月5元钱。这个保洁费是不是垃圾费?如果是,他们以前的垃圾费是跟水费捆绑收的,现在有关部门正在进行退费,这个管委会却反其道行之,单独收取这笔费用,并向居民提供了盖有印章的收费单据。他认为这样不合适。
管委会的李主任解释说,管理委员会是在相关部门备案后成立的,收费也是经过批准的。目前所收取的费用并不是垃圾费,是用于小区开支的,如保洁员工资、小区路灯电费、绿化维护等费用支出。
据李主任介绍,管委会向小区每户居民收取了7至12月的30元保洁费,财务受居委会监督,账目和余额都在居委会那里,每一个季度公布一次账目,现在小区的布告栏上就贴着上一个季度的财务收支表。所有收费和开支,都要在小区的布告栏上公示,小区任何人都可以查账。管委会的7个成员中,6个是退休人员,一个还在上班,他们只义务管理小区,不拿报酬。
大部分业主认可“管委会”
“我们入户调查,得到了280多户居民的签字同意。”该小区管委会的李主任说,他们成立管委会的初衷是在物业公司撤走的情况下实现小区的自治,成立管委会的全部工作得到了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李主任说管委会现在的7个成员分别代表各自所在楼栋,曾经向宝塔桥街道打过小区自治报告,在报告的后面,还有居民的签字。李主任等管委会人员还曾在居委会小区布告栏上进行公示,其间没有受到异议。李主任等人成立的管委会后来到街道民政科进行了备案,然后由居委会开证明信,刻了“燕江园小区前院管理委员会”的印章。他们的工作得到了大部分小区居民的支持,只是个别人由于车棚的租赁问题,反对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记者在燕江园采访时,不少居民对管委会的管理表示了认同。一位居民称,从6月小区物管撤出后,小区的卫生等问题就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居民自发组成并成立了管委会,先把小区管理起来,有的成员还自己在门口值班,小区目前管理得蛮好的。
该管委会实际就是业委会
至于燕江园小区前院这个自发成立的管委会的性质,有人认为,他介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之间,比较模糊。相对于之前混乱的小区来说,成立一个管委会的初衷是好的,但它的成立及收费的程序是否合规,值得商榷。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的曹律师表示,燕江园小区前院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已通过签字的方式得到了小区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并在街道办事处用“南京市业主委员会登记确认备案表”进行备案,其性质就是业主委员会,虽然名字叫管理委员会,实际上性质为“业委会”的组织名字不一定要叫业委会。目前,南京存在很多类似燕江园的老小区,这样一个管委会的出现,也可能影响到其他小区。虽然该管委会在起初表现良好,但它同样处于监督盲区。所以,有关部门应予以正确引导,帮助其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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