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讯:由贵州省住建厅组织的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日前展开,凡2010年6月30日前在贵州省省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和在我省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省外物业服务企业均在受检之列。没有按时参加检查、申报过程虚报瞒报以及存在不良市场行为没有按要求及时整改的,都将不予办理物业服务企业资格延续。
据了解,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是否相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配备情况;企业是否建立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管理制度和标准及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是否建立内部学习培训考核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合法经营;企业是否遵纪守法,有无违规行为,是否违规收费;是否擅自利用业主信息获利等。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书面申报检查和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2011年2月28日前核查结果将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