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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垃圾分类费用 政府岂能不投入

2011-03-14 09:32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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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确定了垃圾分类先行在两个物业管理小区推广,意味着一直被广泛关注的垃圾分类推广工作终于正式启动。

据报道,保利在广州的22个小区被列入广州市首批垃圾分类先行区域,其垃圾分类采取以物管为主导的方式,物管称前期投入过百万元。对此,有关部门强调这笔费用必须由《广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上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负责,就是说,有物管的小区的费用由物管负责。

这笔费用其实最起码包括分类垃圾桶的前期设置、日后的维护更新以及所增加的人工薪酬等三个部分。该费用全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话,有些小区物管可能会有难度,就会通过提高管理费的方式转嫁给业主;而且甚至还会以此为借口不合理地提高管理费。

假如出现这种情况,物管负责小区内垃圾分类的工作积极性是否会受影响、垃圾分类是否可以坚持下去,都是值得忧虑的问题。另外,厨余垃圾每天要以专车运走到指点地点,管理部门是否真的有足够的运力?如果有什么问题,是否又会想到物管也来负责?

在之前人们对垃圾分类推行工作不应仓促行事的意见中,就包含有对投入费用的决策是否周全合理、是否具有可长期操作性等问题的疑虑。到了今天要正式启动推广的关头,可以说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仍然只是强调按暂行规定办,却没有进一步明确说明假如出现上述问题将怎么办。

另外,对于非小区的、没有物管的住户,这些投入由谁负责?假如政府负责,这对于小区住户、尤其是那些可能会因此而被提高管理费的小区住户是否公平?假如对非小区住户也增收垃圾处理费,反过来又会促使小区物管更加想办法把费用转嫁给住户。

总之,对于推广垃圾分类的这笔费用,应该事先考虑到各种情况,征求包括物管、小区住户代表、非小区住户代表等各方面人士的意见,才能作出决策。如果以为只要出台一项规定就能够贯彻下去,恐怕是不切实际的。

那么,这就要说到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政府是否应该在小区的垃圾分类中也有公共投入呢?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既然垃圾分类是公共卫生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政府当然要有投入;既然小区内的垃圾分类收集是整个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政府当然也应该有投入。为什么一提到小区内的住户就那么决断地把费用的责任全部推给物管呢?难道住在小区的人不是纳税人吗?

如果出现物管把垃圾分类费用转嫁给住户的情况,政府是否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承认其合法性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何不光明正大地在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就明确申明哪些增加的费用是要由私人来承担的?

其实,从这笔费用而引起的疑虑中,人们担心的是一个更有普遍性的问题:在推动公共卫生管理事业的发展、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以及在公共财政投入的公平分配这三者关系上,有关部门是否有公正而明确的认识、足够的投入预算?再联系到以前种种垃圾焚烧处理思路、积极引进设备的决策甚至特许经营权风波等等事情,人们更有理由怀疑的是:为什么政府对于小区内分类垃圾桶及人工费用要表示坚决地不投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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