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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依标准考评

2011-05-09 11:12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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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Pm86.com讯:记者从漳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获悉,我市将根据《漳州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以及《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对申报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住宅小区和大厦进行标准化评分,不符合标准内容将会被按照不同情况予以扣分,得分达不到要求就不能评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

《漳州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参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结合漳州实际情况,对小区的基础管理(19个小项目)、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8个小项目)、共用设施设备管理(14个小项目)、公共秩序维护(9个小项目)、环境卫生管理(9个小项目)、绿化管理(4个小项目)、精神文明建设与管理效益(2个小项目)等七类标准,分59个小项目制定评分细则,其中1分项目18项,2分41项。作为我市开展创建市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依据。

据介绍,申报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要求:1、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竣工交付使用满一年、入住率或使用率达到60%以上,住宅区、工业区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且非住宅建筑面积达60%以上;2、物业服务企业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建立健全较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3、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4、信用档案记录良好,一年内没有被记录 “不良记录”;5、对于有关行政部门要求整改的问题能认真整改,按规定反馈整改结果并通过验收;6、未发生经有关行政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7、经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考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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