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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物管早期介入成效初显

2011-07-07 20:59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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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依云”是位于宜城荆邑南路的一个在建住宅小区。从6月开始,这个尚未完工的小区便提前进入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阶段。定标后,将有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小区,就小区功能设置、建筑质量等“提前介入”实施管理。据了解,今年以来,宜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受理包括红星美凯龙、东氿大厦等重点工程在内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申请13件,实行前期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项目达到100%。

近年来,住宅小区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就存在的某些“先天不足”,成为引发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三角矛盾”的一大“症结”。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去年底,宜兴市制订出台了《建立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早期介入和预验收制度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楼盘规划建设初期,就必须通过招投标,落实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一旦确定合作关系,物业服务企业则要从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功能设置、施工建造、建筑质量、监理验收等方面向开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旨在将业主入住后有可能产生的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而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作行为,确保前期物业管理早期介入取得实效,去年底,宜兴市又制订出台了相关规定,对新建住宅小区实施提存保修质保金和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提存保修质保金”要求开发建设企业在移交物业前,必须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大小,向市房地产协会提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履行房屋保修责任。

此举可有效解决业主入住后,一旦出现房屋质量等情况由谁来出钱维修的问题;而“履约保证金”则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中标项目规模的大小,交纳1个月该项目的物业服务费,作为履行物业管理承诺的保证金,可有效避免物管无故退出等现象的发生。目前,“两金”制度已在所有新开发小区建设中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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