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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新规 物业企业每月必须开展设施开放日活动

2011-08-15 16:32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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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PM86.com讯: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运行状况如何,作为业主都很关心。为提升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设施设备日常养管水平,增强物业服务的透明度,天津市建立物业管理项目设施设备定期开放制度。凡天津市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并配置电梯、二次供水、消防及安防等设施设备的项目,都必须按照规定开展设施设备定期开放日活动。

按照规定,各物业管理项目应当每月向业主开放一次设施设备养管情况。每次设施设备开放的时间原则为半天。设施设备开放应达到的相应的标准,包括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设施设备养管标准。有健全的电梯、二次供水、消防和安防等设施设备养管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设施设备年检报告、检测合格证等齐全,并在机房明显位置张贴。机房环境整洁、明亮、无积水、无杂物堆放,设备无渗漏、无积尘、无锈蚀。设备管线标志清晰、规范统一,仪器仪表运行正常、数据准确,日常运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符合相关专业要求。设施设备开放区域安全警示标志清晰、规范,具备开放条件。

物业企业要于每年初向业主委员会汇报开放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同时指导所管项目严格落实,并于每月开放日前三天,在物业项目显著位置公示开放日具体时间和安排,组织业主前往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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