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第55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大连市消防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立法后评估报告。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商业建筑密集区和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将作为修订的重点内容。
2003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大连市消防若干规定》,为我市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与2008年国家新修订的《消防法》还存在“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为此,今年2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若干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全面启动。
立法后评估的重点是通过法规的制度设计的合法性、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分析来检验法规文本的质量。评估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形成评估意见书26份,征求各方意见344条。评估组认为,《若干意见》从总体上看还存在着“硬伤”,如第九条规范了封闭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而未规范其他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使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留下盲区。有的条款缺少相应的罚则。另外,个别条款文字表述还不够规范。
据了解,《若干规定》具体修改和解决的内容有六项:一是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责任务落实到位问题;二是解决商业建筑密集区和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制度设计问题;三是消防安全责任细化及约束力的问题;四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规范化运作的问题;五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人员相应的法律规范问题;六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执法联动机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专业消防员进社区,严格建筑行业选用材料标准,农村森林防火检查和农村蔬菜大棚消防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