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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物业不举报违建 连带罚款500元

2011-08-21 16:31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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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PM86.com讯:昨天,武汉硚口区航天星苑小区里一间自行搭建在28楼通风井上的违建房,被城管部门强制拆除。

7月16日,硚口区城管局汉水桥街执法中队接小区居民举报,称“27楼有人在公用通风采光井之间搭建房屋”,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并制止了27楼住户的违建,意外发现28楼住户已经搭建了同样的违建,约有30平方米,是今年1月至4月建好的。

经调查,物业公司解释说,发现28楼业主在违建时曾多次劝阻无效,但未及时通知城管部门查处。

违建房搭建在两个单元楼的公用通风采光井之间,用钢筋梁固定在两边墙壁上作为承重支撑。违建房一边是通风采光井,一边是楼房外墙窗户。违建房房门上是一幅广告宣传画,旁边挂着一家装饰建筑公司的招牌。城管执法人员说,业主做建筑装饰,这个房子用作公司办公室。

工作人员先将楼顶的几层铁质屋顶及隔音隔热材料掀掉,后续拆违却因业主不露面而无法进行。下午业主终于现身,执法人员经耐心劝解这才得以进入室内,继续拆违。

一部分执法人员坐在吊篮里,悬空在违建房外面,拆除外围可能坠落的物品,一部分执法人员在室内拆除。拆违从上午8点开始,截至下午4点才结束。

此次拆违产生了全市拆建“两个首次”。一是该违建房耗时4个月才建完,期间小区物业却未通知城管部门进行查处,还一并被连带处罚了500元。这是我市首次对物业公司开出违建连带罚单。

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管理单位为市容环卫责任人,对于责任区内损害、破坏市容环卫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并通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查处。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元~500元罚款。

昨天在拆违现场,物业公司派人协助城管部门执法,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多次劝阻业主不要违建,没有效果,没想到这需要跟城管部门通报。”物业公司表示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会吸取教训。

另外,因为是高空拆违危险程度极高,这也是城管部门首次雇请专业公司使用吊篮,才成功完成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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