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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规实施 使用维修资金最快24小时到账

2011-09-13 11:07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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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通过备案的紧急维修工程所需资金,最快24小时能到账;小区设施的小修小补,业委会有权决定直接申请使用维修备用金;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答复都能成为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方式之一……今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意见》明确了小区要建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预案,业主表决投票方式要“多元化”、小区可以设立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等新举措。

维修资金有了备用金制度

小区难免有些小修小补的地方,每次也只花几百上千元,但之前都要经过业主不断投票、向房产部门申请使用、核拨和结算等流程。成都为方便业主快捷使用维修资金,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制度”。维修备用金可由业主采取自筹方式建立,也可按不高于15%的比例从建筑区划开发建设单位应缴存的维修资金中列支。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小补,业委会可按照约定的使用条件,直接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备用金。维修备用金的建立遵循业主决策、专款专用、备案核销的原则,明确额度、适用范围、使用条件和资金补充条件,由业委会向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申报。

维修备用金的使用应符合三大条件:符合维修备用金设立时确定的适用范围;使用额度不超过设立的维修备用金上限;符合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使用条件等。凡符合使用条件的,由业委会提出使用方案并申请使用,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不再经业主大会表决。

邮件短信都能投票表决

今天开始,小区业主签字使用维修资金,可以通过发消息、电子邮件的形式来表决。《意见》明确,对于维修资金的表决,同一建筑区划内有两幢以上建筑物的,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组织其全体业主进行表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使用维修资金。现在征求业主的表决票,一改过去单一的书面签字的方式,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答复等方式也纳入进来,而且还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表决的组织者应当同时为业主提供包括网络投票在内的两种以上的表决形式。而对于已经送达的表决票,业主或业主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反馈意见,是否视为同意可以在建筑区划管理规约中明确规定。同时,业主也可以通过房管局“成都房屋业主投票表决平台”网上表决投票。

紧急使用最快24小时到账

今日开始,成都市所有建筑区划小区必须建立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凡是发生建筑区划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功能障碍和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时,可以最快地使用维修资金,维修出现问题的设施设备。“这是一条绿色通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条维修资金的使用绿色通道,能让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更畅通。

通过紧急预案的维修工程所需资金,最快24小时能到账。成都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备案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备案意见。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备案意见在24小时内拨付应急所需维修资金总额的70%,余额部分在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审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24小时内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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