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非法提供保安服务 物业公司被罚两万

2011-09-20 10:16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A-A+

物业之家PM86.com讯: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安管理科依法对一家超范围、跨区域非法有偿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公司行政处罚2万元。

今年初,保安管理科民警在例行检查位于长安区华清街一家公司分厂保安工作时,发现该单位保安是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该物业公司违反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42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属于超范围、跨区域非法有偿提供保安服务。

经查实,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属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按照法律有关规定,不具备对外开展保安服务业务的资格,保安管理科曾几次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立即停止对外开展保安服务,但其法人却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继续违规开展业务。

据悉,这是自国务院颁布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后,我省首例被公安机关因为自行招录保安员并擅自开展对外业务被行政处罚的案例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