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对长春市25个物业公司的调查统计,大部分物业公司物业费收缴率不足80%,多数物业企业在亏损或小有盈利的情况下生存。被调查的25户物业公司中,物业费收缴率90%以上的有9户,占36%;50%到80%之间的有11户,占44%;50%以下的有5户,占20%。
调查中发现,房屋质量差、物业维修不到位是近半数拒缴物业费的业主拒缴物业费的主要原因。业主因为房屋质量有问题,而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对房屋进行维修或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就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对业主拒缴物业费的行为也没有有效的办法。调查中了解到,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导致收费难,物业公司只能降低服务档次,而服务水平下降,业主更不愿意交物业费,导致部分物业公司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