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PM86.com讯:记者昨天从常州物价部门获悉,我市自1997年起实施的市区住宅小区停车库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将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
调整后的车辆停放标准为:自行车每月8元/辆、电动自行车每月12元/辆、二轮摩托车每月25元/辆、小三轮车和残疾人车每月14元/辆。车辆临时停放:自行车每次0.5元/辆,其他车辆每次1元/辆。对低保对象和特殊困难人群(包括在领失业金人员、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无固定收入的重大残疾人、城市“三无”对象等)凭有效证明减半收费。
10多年来,劳动力成本的刚性增加和物价的不断上涨,促使物业服务企业的经济负担不断加重。此次调整,物价部门共调查了荷花池街道和戚墅堰街道所属住宅小区的57个专人管理封闭式共有车库(棚),根据2010年的车库收支,57个车库有赢有亏,但如果将日常维修费、自然灾害及失窃等损失的赔偿费、部分水电费和税金等费用计入支出,必将出现全面亏损局面,因此从元旦起调整市区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本次收费调整,不涉及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