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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物管费分级收费 只针对前期物业公司

2012-01-17 12:39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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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昆明市发改委表示,4月1号起执行的《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针对的是:新建住宅交付使用之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对进驻小区的物业公司实行分级收费。

昆明市发改委明确,已经建成使用或者老旧小区并不在指导价的范围内。对物管费实行分级收费中提到,除了电梯费和二次加压费,一级标准的物管费政府指导价为每平方米1.38元。昆明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处长覃鹰解释说,每平米1.38元的价格测算并不科学。它是将综合管理、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维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五个部分里面的五个等级最高标准相加得出的结果。而这个等级评定还没有开始,要根据每个进驻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司的具体情况才能判定。接下来,对全市刚刚进驻新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司,昆明市发改委和住建局将进行强制备案制度,并按照指导价进行一到五级的分级评定,而评定级别就要向发改委上报收费标准、资质等各种材料,其实也是备案的过程。

已经和业主签订了物业协议,无论是刚建成不久的新小区还是一些老旧小区,则按原有协议执行。如果协议到期物业公司对收费进行调整,则根据市场规律,与业主委员会或者全体业主协商制定。覃鹰说,现在很多物业公司或者市民对即将实行的物管费分级收费制度并不了解,甚至有一些物业公司酝酿调整价格,他们会在3月以前对昆明市的物业公司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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