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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物业收费新规下月起实行

2012-02-16 20:33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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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PM86.COM讯:记者日前从蚌埠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物业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联合住建委公布了《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与原《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相比,该《办法》在物业服务审批方式、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均做出了相应调整。

《办法》规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基准收费标准范围内,由开发企业经招投标后,与中标的物业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并在商品住宅购销合同中约定。此举改变了原收费办法规定的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中,未约定前期物业服务相关事宜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企业报市物价局审定的定价形式。

蚌埠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审批方式简化了,但物价部门对物业企业收费行为和收费标准的监管不会放松。

为了弥补先期入住的业主在居住环境上的不足,《办法》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因分期开发、分期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未到位的,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费应低于约定收费标准的20%,减少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而具体比例要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

《办法》还对物业服务要素成本上升后的收费标准做了特别说明:虽然物业服务人工费用、绿化保洁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用等成本不断上升,尤其是人工费用成本上升明显,但物业服务收费要充分考虑业主承受能力和蚌埠市实际。为此,《办法》对收费标准不做调整,只是将原物业服务等级由五级调整为四级。各等级的收费标准由高到低是:多层一级为每平方米0.6元/月、二级为每平方米0.4元/月、三级为每平方米0.3元/月、四级为每平方米0.2元/月,小高层一级为每平方米0.75元/月、二级为每平方米0.55元/月、三级为每平方米0.45元/月。

但鉴于装修垃圾的清运强度与日常保洁不同,《办法》将装修垃圾清运费标准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提高到2.00元。

为推动业主大会成立,保护业主公共利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自治性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等级和相应的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各等级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由原来的10%增加到20%。《办法》规定,除了明文规定的物业收费标准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业主、物业使用人等收取管理费、保证金和各种形式的押金、工本费等(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坚决杜绝住宅小区不规范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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